關于國有資本加大對公益性行業投入的指導意見
財建〔2017〕743號
近年來,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國有資本布局結構不斷優化、運營和配置效率不斷提高,但目前部分公共服務領域仍然存在供給不足問題。以多種形式加大國有資本對公益性行業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做出更大貢獻,有利于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惠及廣大人民群眾。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有關部署,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按照“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以改善服務、保障民生為目標,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多種形式加大國有資本對公益性行業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做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合理定位。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對于市場調節機制失靈的公益性行業,公共財政應當加大投入。
綜合施策。綜合采取安排財政資金、劃撥政府資產、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資本配置、政府投資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加大對公益性行業投入。
績效導向。發揮好現有政策對于國有資本向公益性行業投入的激勵約束作用,加強國有企業提供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的考核。
完善監管。加強行業監管,將相關國有企業提供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作為重要監管內容,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督。
二、國有資本加大對公益性行業投入的主要形式
(三)鼓勵中央企業對節能環保、科研以及黨中央、國務院文件明確規定的其他公益性行業加大投入。各地可根據發展實際,鼓勵地方國有企業對城市管理基礎設施等公益性行業加大投入。
(四)按照預算管理、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等有關規定,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通過安排預算資金、劃撥政府資產等,支持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各類主體更好地在公益性行業發揮作用。
(五)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資本配置功能,堅持市場化運作,探索有效的運營模式,通過開展投資融資、產業培育、資本整合,推動產業聚集和轉型升級,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
(六)發揮稅收等政策引導作用,國有企業發生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依法享受稅前加計扣除優惠,從事公共基礎設施、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按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七)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堅持市場化運作,鼓勵和引導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社會資本,促進實現支持關鍵領域重點產業轉型升級和發展等政策目標。
(八)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在財政、價格、土地、金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通過資本市場和開發性、政策性金融等多元融資渠道,吸引國有企業等社會資本參與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項目的投資、運營和管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管理與效率。
(九)通過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引導民間資本投入公益性行業。在水電氣熱、公共交通、公共設施等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和領域,根據不同業務特點,加強分類指導,推進具備條件的企業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運營。
三、保障措施
(十)建立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調整機制。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根據政府宏觀政策和有關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國有資本進退機制,制定國有資本投資負面清單,推動國有資本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和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
(十一)實行有針對性的考核措施。對公益類國有企業,重點考核成本控制、產品服務質量、營運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據企業不同特點有區別地考核經營業績指標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對社會效益指標引入第三方評價。對主業處于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在考核經營業績指標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的同時,加強對服務國家戰略、保障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運行、發展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以及完成特殊任務的考核。
(十二)規范地方政府注資行為。地方政府向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各類主體注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其替政府融資,不得新增各類隱性債務,地方政府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等注入國有企業等各類主體。
(十三)發揮社會參與和監督作用。財政部門要繼續扎實推進預決算公開工作,特別要做好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預算支出的公開和政策解讀。相關企業應完善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信息披露機制。
金融、文化等國有企業,中央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