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科學技術局鄭州市財政局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度鄭州市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專項資金的通知
鄭科〔2018〕54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財政主管部門:
根據鄭州市科技局 財政局《鄭州市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實施細則》(鄭科規〔2017〕4號)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18年度鄭州市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對企業2017年研發費用進行補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符合條件的“科技雛鷹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科技瞪羚企業”和“科技創新龍頭企業”。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經確認的鄭州市科技型企業;
2、企業成立1年以上(2017年7月24日前注冊成立);
3、已在稅務部門備案享受2017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
4、近三年內無不良征信記錄和違法記錄;
5、已獲得上年度專項資金補助的企業,申請本次補助,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和研發費用總額增速須不低于全市經濟發展增速(8.2%)。
(二)分類條件。
1. “科技雛鷹企業”還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含)以下;
(2)近兩年至少有1項新成果、新技術或專利(知識產權)申請,具備良好發展潛力。
2. “科技小巨人企業”還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1億元(含)以下;
(2)擁有穩定的研發團隊,具有研發、成果轉化和持續發展能力;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近兩年至少有2項新成果、新技術或專利(知識產權)申請。
3. “科技瞪羚企業”還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市級及以上創新型(試點)企業;
(2)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1億元以上、10億元(含)以下;
(3)建有市級及以上企業研發中心,具有研發、成果轉化和持續發展能力;
(4)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核心技術,近兩年至少有3項新成果、新技術或專利(知識產權)申請。
4. “科技創新龍頭企業”還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市級及以上創新型(試點)企業;
(2)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10億元以上、研發費用不低于3000萬元;
(3)建有省級及以上研發中心,具有較強的研發、成果轉化和持續發展能力;
(4)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核心技術,近兩年至少有5項新成果、新技術或專利(知識產權)申請,或參與技術標準的制定工作。
三、申報要求
(一)本次申報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報單位需先登錄鄭州市科技局官方網站:http://www.zznet.gov.cn/,點擊“科技業務管理系統”進行注冊,或直接輸入網址http://jh.zznet.gov.cn,登陸鄭州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進行注冊(已在本系統注冊過的企業可直接登陸)。經市科技局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賬號進行填報及上傳附件(上傳的各類附件均要求為PDF格式)。經申報單位管理員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提交后,通過網絡申報系統生成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帶有條形碼。網上填報的申報書內容及上傳的附件材料須與紙質件保持一致。網上申報后須經所在地縣(市、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提交,縣(市、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生成申報匯總表。
(二)申報單位按照《鄭州市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專項資金申報材料要求》(見附件1),將申報材料書籍式裝訂成冊報送至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
(三)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會同本級財政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出具正式推薦文件,推薦文件后附《鄭州市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專項資金推薦匯總表》(系統生成,加蓋科技、財政主管部門公章)。
(四)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將推薦文件一式兩份,企業申報材料一式三份,統一報送至鄭州市科技局。
四、時間安排
(一)網絡服務器開放時間:2018年8月31日9:00--9月27日18:00。
(二)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18年9月29日。
五、聯系方式
科技局聯系人:周偉 聯系電話:67185359
劉曉聰 聯系電話:67174525
申報材料受理地點:鄭州市工人路13號市科技局1003室。
鄭州市科學技術局
鄭州市財政局
2018年8月28日
附件
1.鄭州市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專項資金申報材料要求
2.鄭州市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專項資金申報書模版(非用于直接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