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山西省臨汾市國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有關情況的通報
環辦監測函〔2018〕8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2017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重點任務,提出了工作要求。近期,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嚴肅調查處理了山西省臨汾市國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為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作用,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案情
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2017年3月,臨汾市環保局原局長張文清為降低該市環境污染指標數據,授意環保局原辦公室主任張燁和臨汾市環境監測站原聘用人員張永鵬對該市6個國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以下簡稱國控站點)進行人為干擾。張永鵬以每人每月3000元拉攏李皇濤、景國柱、陸鐘山、許冬等11人參與,傳授作案手段、提供作案工具,并建立名為“兄弟”的微信群統一指揮。其間,張文清看到監測數據較高時便通知張燁、張永鵬,提醒采取手段降低數據。作案人員通常選擇當晚19至23時,采用堵塞采樣頭、噴水或氫氧化鈉中和等方式,同時或交替對臨汾市6個國控站點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采樣設備進行人為干擾,次日清晨清理現場后離開。為防止作案過程被視頻監控拍攝,張永鵬先后支付16000元指使趙逗遠程對視頻監控進行屏蔽,因與視頻探頭型號不符未能得逞。
河北先河環??萍脊煞萦邢薰荆ㄒ韵潞喎Q先河公司)發現臨汾市國控站點受到人為干擾的情況未及時向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報告。先河公司駐臨汾運維人員崔勇勇、張安分別收取好處費1000、2000元,為張永鵬等人作案通風報信,提供便利。
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臨汾市6個國控站點共受到干擾上百次,監測數據嚴重失真53次。有關方面依紀依法作出嚴肅處理:
(一)2018年5月30日,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涉案16人作出判決:判處張文清有期徒刑兩年;分別判處張燁、張永鵬有期徒刑一年;分別判處崔勇勇、張安有期徒刑八個月和六個月;其余11人分別處以拘役四至六個月,緩刑八個月至一年不等的處罰。
(二)生態環境部會同山西省人民政府公開約談臨汾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臨汾市防范和懲治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職責履行不到位、工作嚴重失察提出嚴肅批評。要求臨汾市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教訓,全面舉一反三,依紀嚴肅問責,抓好整改落實。
(三)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公開約談先河公司主要負責人,撤銷先河公司2名涉案人員“國家網環境空氣自動監測運維技術人員考核合格證”。根據合同約定追究先河公司違約責任,從2018年8月起,終止其山西省25個國控站點的委托運維服務,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責成其深刻檢討和反思,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加強運維日常管理。
二、反映的主要問題
臨汾市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的蓄意犯罪行為,發生在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要求確保環境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原環境保護部公開通報西安市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件之后,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教訓深刻。其行為嚴重背離了中央要求,嚴重影響了環境決策,嚴重侵害了公眾知情權,嚴重傷害了政府公信力。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對生態環境監測重要性認識不足、履職不力。一些地方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的決策部署不到位,對生態環境監測工作不重視、不知情、不過問,組織領導不力,未建立本行政區域防范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國控站點安全保障不到位,宣傳教育嚴重缺失,涉案人員張燁竟然認為干擾監測行為僅僅屬于違規,不知道已經觸犯黨紀國法。一些地方未形成打擊監測數據造假的高壓態勢,對長時間、大規模、有組織的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嚴重失察,調查不力。特別是曾經出現報案并對有關人員實施過拘留的情況下,仍未引起重視,仍未落實職責,不敏感、不警醒,作風不嚴不實,貫徹中央決策部署表態多、行動少、落實差。
二是個人私欲膨脹,政績觀嚴重扭曲。本案主犯張文清身為環保局長,受黨教育多年,在當前全國各行各業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群策群力、攻堅克難之時,他不在污染防治上下真功夫,卻在監測數據上動歪腦筋,無視黨紀國法,知法犯法、膽大妄為,親自組織,指使他人實施人為干擾,利用手中權力許諾為張永鵬承攬工程、轉正身份提供便利,為干擾人員協調辦理通行卡;警方調查時,為他人捏造虛假身份頂罪,試圖掩蓋其罪行、逃避制裁,其行為不僅觸犯法律紅線,也喪失了一名共產黨員的基本原則,嚴重損害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和人民群眾利益,影響十分惡劣。
三是運維公司管理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國控站點監測事權上收,委托第三方公司運維管理,健全了生態環境監測體制機制,實現了“國家考核、國家監測、數據共享”。先河公司作為一家環保上市公司,在儀器設備生產研發、技術支持、委托服務等方面取得不少成績,但此案暴露出其內部管理存在嚴重漏洞,機制不健全,未能切實履行合同職責,未及時將國控站點受到人為干擾等信息上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疏于對各層級運維人員的教育監督,部分運維人員職業素質不高、受不當利益誘惑為干擾人員提供便利,導致多次人為干擾未能得到有效遏制,造成嚴重后果,同時公司名譽和經濟利益也蒙受巨大損失,教訓慘痛。
三、有關要求
生態環境監測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工作,是構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監測數據質量是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的生命線。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要深刻汲取本案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切實把中央關于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勇于擔當,真抓實干,務求實效。
(一)提高站位,樹立正確政績觀。當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正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也處于大有可為的機遇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任務異常繁重。各地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牢記使命宗旨,始終保持清醒頭腦,自覺把經濟社會發展同生態環境保護統籌起來;堅持綠色發展,在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國土空間布局上下功夫,在打好打勝污染防治攻堅戰上動真格、見實效;要從根本上解決污染問題,絕不允許將改善環境質量的壓力轉嫁到生態環境監測數據上。各地要加快構建本行政區域防范和懲治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明確政府相關部門責任清單,狠抓工作落實。
(二)以案為鑒,堵塞監管漏洞。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結合本案組織召開警示教育會議,發揮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以儆效尤、警鐘長鳴。認真組織干部職工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入腦入心、指導工作實踐。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國家生態環境監測網保障措施,國控站點周邊應設立警示牌,站房周邊和采樣區域要安裝防護欄,嚴禁非運維人員進入。要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公安、檢察機關等建立合作機制,有效防范和懲治不當干預和人為干擾,確保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獨立公正開展工作。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結合《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環辦監測函〔2018〕793號),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對存在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嚴肅查處并公開通報,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形成高壓震懾態勢,全面提升監測質量。
(三)科學誠信,保障監測質量。各級各類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要依法取得資質,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開展監測活動。要堅持依法監測、科學監測、誠信監測,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提高能力水平。各運維機構必須守法經營、誠信服務,認真履行合同約定,自覺抵制利益誘惑,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強化運維人員管理,加強人員培訓,開展警示教育,嚴格執行各項運維操作規范,做好日常運行維護、數據審核、故障排除、異常情況報告等工作,確保生態環境監測數據真實、客觀、準確。
我部將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決策部署,不斷健全防范和懲治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機制,持續加大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生態環境監測不當干預和弄虛作假問題,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絕不姑息;將各地落實《意見》情況作為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內容,切實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堅實的基礎。
請各?。▍^、市)生態環境部門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將貫徹落實本通報要求情況報送我部。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曹勝
電話:(010)66556815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