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繼續執行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78號
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稅務總局
2017年11月1日
關于繼續執行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78號
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稅務總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