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濮陽市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濮政〔2017〕40號
《濮陽市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試行)》已經8月2日市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濮陽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8日
濮陽市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試行)
為做好我市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3〕8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鞏固鄉、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礎上,將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范圍擴大至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使廣大居民更加便捷、公平、充分地享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實施范圍
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包括按照一村一室核定的村改居衛生室,下同)。
三、工作內容
(一)實行統一管理。各區(包括華龍區、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下同)參照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相關規定,對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藥物的采購、配送、使用、監管等實行統一管理;統一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和河南省增補基本藥物目錄,非基本藥物的增補執行河南省衛生計生委相關規定;統一在河南省醫藥采購平臺發布采購計劃,按照采購程序網上陽光采購;統一執行省集中招標采購的交易目錄,實行零差價銷售;統一由藥品生產企業委托配送企業配送;統一監管。
(二)建立補償機制。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取消藥品加成減少的合理收入,由市、區兩級財政負擔。市級公立醫院領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取消藥品加成工作,納入市級公立醫院統一管理,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負擔。其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取消藥品加成工作,按屬地管理原則,所需資金由各區財政負擔。
(三)建立考核機制。市、區兩級衛生計生部門分別牽頭,財政、人社等部門配合,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制定科學的考核方案,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綜合量化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兌現補助經費。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準備階段(2017年9月底前)。各區要在調查摸底和測算預評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開動員大會,并積極做好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社會宣傳工作、醫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二)實施推進階段(2017年10月-12月)。統一在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嚴格按照規定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
(三)考核評估階段(2018年1月底前)。市、區兩級衛生計生部門分別牽頭,財政、人社等部門配合,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對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情況進行考核評估,落實獎懲措施。每年年底前對全年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評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推進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是開展分級診療的工作基礎,是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有效途徑。各區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明確目標任務,將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列入政府民生工程目標考核,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安排和具體實施辦法,周密部署、扎實推進,確保目標任務完成。
(二)加強保障,加大投入。市、區兩級要加大財政投入,探索建立多渠道補償機制,落實改革所需資金,確保各項補助經費足額及時到位,確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正常運行。建立健全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財務公開制度,確保資金分配使用規范、安全、有效,嚴禁擠占、截留、挪用。
(三)加強督導,齊抓共管。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牽頭做好組織協調工作,主動作為,督促各項配套政策及時落實到位,動態跟蹤制度實施情況,及時處理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建立各環節配套銜接、有效運轉的合理機制。各區負責對本轄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藥物采購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四)加強宣傳,引導輿論。市城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關系到廣大基層醫務人員的切身利益,市、區兩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做好改革動員和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要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宣傳,講清政策,為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