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十二五”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13〕3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現將《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十二五”規劃暨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7日
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十二五”規劃暨實施方案
“十二五”時期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攻堅階段,也是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關鍵時期。為進一步鞏固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成果,實現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既定目標,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11號)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發〔2009〕23號),結合我省實際,編制本規劃。本規劃主要明確2013-2015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階段目標、改革重點和主要任務,是未來三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性文件。
一、現實基礎和面臨形勢
(一)現實基礎
2009年以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迎難而上,全力推進,按照?;?、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大投入,統籌推進五項重點改革,取得了明顯進展和初步成效,實現了階段性目標。
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參保(合)人數分別達到2217萬、7965萬,參保(合)率分別達到98.2%和97.7%?;I資和保障水平明顯提高,政府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人均補助標準從2008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12年的240元;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大幅提高,達到70%左右;保障范圍從大病延伸到門診小病,城鄉醫療救助力度不斷加大。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現基層全覆蓋,基層醫改全面完成。全省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全部啟動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藥品省級集中招標采購和零差率銷售。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核心,深入推進管理體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藥品采購機制、補償機制綜合改革,已初步構建體現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新運行機制?;鶎訖C構運轉良好,村醫補助政策切實落實,基層基本藥物價格比改革前下降31.8%,醫務人員工資普遍提高20-30%,城鄉居民看病負擔減輕30%以上。
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顯著加強。4年來,我省共籌措資金150億元,改擴建縣級醫院146個、鄉鎮衛生院747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12個、村衛生室近4萬所,重點裝備了611所中心鄉鎮衛生院、109家縣級醫院和30家精神衛生防治機構;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全面啟動,同時加強省、省轄市重點醫療機構建設,醫療衛生機構每千人口床位數從2009年3.03張增加到2011年3.71張,群眾看病就醫條件明顯改善,看病難問題明顯緩解。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從2009年15元提高到2012年25元,經費標準實現城鄉統一。11類41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7項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免費向居民提供,取得積極成效,惠及全體城鄉居民。
公立醫院改革深入推進。洛陽、漯河、濮陽等試點省轄市在公立醫院規劃布局、管理體制、內部運行機制、改善服務等方面積極探索,取得初步成效。2012年40個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全面啟動。
三年改革實踐證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向正確、路徑清晰、措施有力,尤其是在基層取得明顯成效,群眾看病就醫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得到改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有所緩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越來越重要。
(二)面臨形勢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一項長期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清醒地看到,當前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還存在一些較為突出的矛盾和問題,特別是隨著改革向縱深推進,利益格局深刻調整,體制性、結構性等深層次矛盾集中暴露,改革的難度明顯加大。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基本藥物制度還需完善,公立醫院改革需要深化拓展,推進社會力量辦醫仍需加大力度,人才隊伍總量和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政府職能轉變亟待加快步伐,制度建設的任務更加緊迫。同時,隨著經濟社會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經濟全球化以及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城鄉居民健康需求不斷提升并呈現多層次、多元化特點,進一步加劇了衛生資源供給約束與衛生需求日益增長之間的矛盾;疾病譜變化、醫藥技術創新、重大傳染病防控和衛生費用快速增長等,對優化資源配置、擴大服務供給、轉變服務模式、合理控制費用和提升管理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解決這些問題和應對這些挑戰,必須持續不斷地推進改革。“十二五”時期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程中承前啟后的時期,要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制度優勢,抓住基層綜合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有利時機,不斷凝聚和擴大社會共識,把改革不斷推向深入,為基本建成符合省情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奠定堅實基礎。
二、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維護和增進全省人民健康為宗旨,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堅持?;?、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堅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循序推進的基本路徑,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并重的方針,著力在全民基本醫保建設、基本藥物制度完善和公立醫院改革方面取得重點突破,努力實現從打好基礎向提升質量、從形成框架向制度建設、從試點探索向全面推進的轉變,加快形成人民群眾“病有所醫”的制度保障,不斷提高全體人民健康水平,使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主要目標
加快推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進一步健全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通過支付制度等改革,明顯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斷完善基本藥物制度,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有效運轉,增強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取得階段性進展,城市公立醫院改革有序開展;不斷優化衛生資源配置,積極推動社會力量辦醫;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人才隊伍建設,有效改善基層人才不足狀況,增強中醫藥服務能力;不斷提升藥品安全水平,逐步規范藥品生產流通秩序、理順醫藥價格體系;提高醫藥衛生信息化水平;不斷完善監管制度,加強對醫藥衛生的監管。
到2015年,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更加公平可及,服務水平和效率明顯提高;衛生總費用增長得到合理控制,政府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高于經常性財政支出增長幅度,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眾負擔明顯減輕,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基本醫保參保率達到98%以上;
———政府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
———職工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80%以上,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均達到75%以上;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標率達到95%以上;
———每千人口床位數達到3.86張,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達到總量的20%以上;
———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達到40元以上,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電子建檔率達到80%以上,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范化管理率達到40%以上;
———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人均期望壽命達到或接近74歲,嬰兒死亡率降低到6.65‰以下,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4.5/10萬以下。
三、重點任務
以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等為重點,進一步深化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以及監管體制等領域綜合改革,著力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一)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
充分發揮全民基本醫保的基礎性作用,重點由擴大范圍轉向提升質量。通過支付制度改革,強化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控制醫藥費用過快增長的責任。在繼續提高基本醫保參保率基礎上,穩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著力增強管理服務能力,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保障問題。
1.鞏固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率提高到98%以上。重點做好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以及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保工作,將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保范圍。
2.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到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個人繳費水平相應提高,探索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籌資機制。合理提高醫保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職工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80%以上,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均達到75%以上,明顯縮小參保(合)人員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與實際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門診統籌覆蓋所有統籌地區,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將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納入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報銷目錄;穩步推進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工作。
3.完善基本醫保管理體制。加快建立統籌城鄉的基本醫保管理體制,探索整合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管理職能和經辦資源,在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城鄉統籌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按照管辦分開原則,完善基本醫保管理和經辦運行機制,明確界定職責,提高經辦能力和效率。在確?;鸢踩陀行ПO管的前提下,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4.提高基本醫保管理服務水平。加快推行基本醫保和醫療救助即時結算,使患者看病只需支付自負部分費用,其余費用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建立省級異地就醫結算服務平臺,對省內異地就醫結算實行統一規劃和管理,2015年全面實現統籌區域內和省內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做好基本醫保和醫療救助結算銜接工作。建立跨省異地就醫協作機制。完善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政策,開通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信息系統,推廣電子化轉移業務模式,實現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跨區域轉移接續。加快建立具有基金管理、費用結算與控制、醫療行為管理與監督等復合功能的醫保信息系統,實現與定點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的對接。推廣使用統一標準的“社會保障卡”、“居民健康卡”,實現就醫購藥“一卡通”,方便參保人員看病就醫。
5.加強基本醫?;鹗罩Ч芾?。職工醫?;鸾Y余過多的地方要把結余降到合理水平,切實減輕城鎮職工醫療費用負擔。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基金要堅持當年收支平衡的原則,結余過多的,可結合實際重點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水平。增強基本醫?;鸸矟涂癸L險能力,實現市級統籌,逐步建立省級風險調劑金制度,積極推進省級統籌。完善基本醫?;鸸芾肀O督和風險防范機制,防止基本醫?;鹜钢?保障基金安全。
6.改革完善醫保支付制度。全面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結合疾病臨床路徑實施,在全省范圍內積極推行總額控制下的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總額預付等復合支付方式。建立醫保對統籌區域內醫療費用增長的制約機制,制定醫?;鹬С隹傮w控制目標并分解到定點醫療機構,將醫療機構次均(病種)醫療費用增長控制和個人負擔定額控制情況列入醫保分級評價體系。積極推動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商的談判機制和購買服務的付費機制。醫保支付政策進一步向基層傾斜,鼓勵使用中醫藥服務,引導群眾小病到基層就診,促進分級診療制度形成。將符合資質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納入醫保定點范圍,逐步將醫保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的監管,加大對騙保欺詐行為的處罰力度。
7.穩妥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安排,政府主導、專業運作,責任共擔、持續發展,因地制宜、機制創新”的原則,從城鎮居民醫?;?、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2013年選擇鄭州、新鄉、洛陽、安陽等省轄市開展試點,2015年大病保險基本覆蓋全省所有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員,群眾大病自負費用明顯降低,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得到較好解決。
8.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加大救助資金投入,筑牢醫療保障底線。資助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重度殘疾人以及城鄉低收入家庭參加城鎮居民醫?;蛐罗r合。開展門診救助,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提高封頂線,對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住院自負醫療費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在試點基礎上,全面推進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大對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力度。無負擔能力的病人發生的急救醫療費用通過醫療救助基金、政府補助等渠道解決。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提供慈善醫療救助。鼓勵工會等社會團體開展多種形式的醫療互助活動。
9.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發展基本醫保之外的健康保險產品,積極引導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長期護理保險、特殊大病保險等險種,滿足多樣化的健康需求。規范開展、穩步推進商業保險參與基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工作,擴大試點地區和經辦服務范圍,不斷提高經辦服務水平。簡化理賠手續,方便群眾結算。加強商業健康保險監管,促進其規范發展。
10.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積極探索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努力提高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和公益慈善的協同互補作用,進一步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
(二)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
持續擴大基層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成效,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補償機制、藥品供應和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綜合改革,繼續加強基層服務網絡建設,加快建立全科醫生制度,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發展。
1.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管理、補償機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綜合改革措施,鞏固基層改革成效。以投入換機制,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市、縣級政府要將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項補助以及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納入財政預算并及時、足額落實到位,省財政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全面實施后對地方的經常性補助機制并將補助納入預算;落實一般診療費及醫保支付政策,確?;鶎俞t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轉。持續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以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為主要內容的人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激勵性的收入分配機制,在平穩實施績效工資的基礎上,適當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健全單位內部分配辦法和績效考核制度,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適當拉開收入差距,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2.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鞏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成果,落實基本藥物全部配備使用和醫保支付政策。完善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各項政策,落實對鄉村醫生的各項補助和支持政策。對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合實際,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將其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引導公立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基本藥物,逐步提高基本藥物所占比例。
3.完善省基本藥物增補辦法。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時修訂省增補目錄,適當增加慢性病和兒童用藥品種,減少使用率低、重合率低的藥品,合理控制增補藥品數量,更好地滿足群眾基本用藥需求。進一步規范基本藥物標準劑型、規格和包裝?;舅幬镉墒≌y一增補。
4.完善基本藥物省級集中采購制度。完善基本藥物采購機制。堅持以省為單位的藥品網上集中采購方式,落實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監控等采購政策,實現藥品(含醫用耗材)帶量“陽光”采購,降低藥品采購價格。完善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網絡平臺建設,實現采購、結算、配送、管理等服務功能整合,做到安全可靠、功能完善、數據齊全、監管嚴密。強化基本藥物質量監管,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新增品種和我省增補的基本藥物品種全部納入電子監管范圍。
5.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按照國家有關建設裝備標準,繼續推進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促進村衛生室公建民營,積極開展新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試點工作,2015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標率達到95%以上。繼續加強基層在崗人員培訓,重點實施具有全科醫學特點和促進基層首診制建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供、基本藥物使用等針對性和實用性強的培訓項目。進一步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行為。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取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等方式,開展巡回醫療,推動服務重心下沉、服務內容向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轉變。建立健全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制度,積極推進基層首診負責制試點工作。明顯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急診量占門急診總量的比例。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鞏固和完善以縣級中醫院為龍頭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
6.筑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完善鄉村醫生的補償、養老政策,逐步提高補助標準。加強鄉村醫生培訓和后備力量建設,逐步推進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定向培養、學歷提升、崗位培訓等方式加強鄉村醫生能力建設。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一體化管理工作。
7.推進全科醫生制度建設。把建立全科醫生制度作為強基層的關鍵舉措,通過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執業醫師招聘和設置特崗等方式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依托三級綜合醫院,建設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個鄉鎮衛生院都要有一定數量的全科醫生。積極推廣家庭簽約醫生服務模式,逐步建立全科醫生與居民契約服務關系,為居民提供連續的健康管理服務。
8.促進人才向基層流動。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引導醫務人員到基層服務。建立上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人才合作交流機制,探索縣域人才柔性流動方式,促進縣鄉人才聯動。繼續開展免費醫學生定向培養工作,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充實基層人才隊伍。嚴格落實城市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生晉升中高級職稱前到農村服務累計一年以上的政策。鼓勵大醫院退休醫生到基層和農村執業。鼓勵城市醫師到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對到艱苦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的醫務人員,落實津補貼政策或給予必要補助。
9.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立涵蓋基本藥物供應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醫療服務、績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到2015年,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基本覆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有條件的村衛生室。
(三)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質,按照“四個分開”(政事公開、管辦公開、醫藥公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公開)的要求,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以縣級醫院為重點,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藥品供應、價格機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由局部試點轉向全面推進,大力開展便民惠民服務,逐步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
1.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十二五”期間要把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采購機制、價格機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在試點基礎上,2013年形成基本路子,2015年實現階段性目標,力爭使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
2.拓展深化城市公立醫院改革。按照上下聯動、內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則,加快推進洛陽、濮陽、漯河等省轄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拓展深化試點內容,創新體制機制,提高服務質量和運行效率。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包括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在內的部分公立醫院改制重組。鼓勵社會資本對部分公立醫院進行多種形式的公益性投入,社會資本以合資合作方式參與改制的公立醫院不得改變非營利性質。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3.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堅持公立醫院面向城鄉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主導地位,進一步明確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目的和應履行的職責,扭轉公立醫院逐利行為。進一步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公共衛生服務、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政策。合理確定公立醫院(含國有企業所辦醫院)數量和布局,嚴格控制建設標準、規模和設備配備。禁止公立醫院舉債建設。
4.推進補償機制改革。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對醫院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實行集中采購。政府投資購置的公立醫院大型設備按扣除折舊后的成本確定檢查價格,貸款或集資購買的大型設備原則上由政府回購,回購有困難的限期降低檢查價格。醫療機構檢驗對社會開放,檢查設備和技術人員應當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備法定資格,實現檢查結果互認。由于上述改革減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補償。合理提高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床位費等收費標準,體現醫療服務合理成本和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醫療技術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和省財政給予一定補助,省轄市、縣(市、區)財政要按實際情況調整支出結構,切實加大投入。
5.控制醫療費用增長。醫保經辦機構和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制止開大處方、重復檢查、濫用藥品等行為。強化醫保對醫療服務的監控作用,采取總額預付和按人頭、按病種付費等復合支付方式,引導醫療機構主動控制成本,同時加強監管,規范診療行為、提高服務質量;逐步實現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公立醫院通過談判方式確定服務范圍、支付方式、支付標準和服務質量要求;嚴格基本醫保藥品目錄使用率及自費藥品控制率等指標考核。
加強衛生部門對醫療費用的監管控制,將次均費用和總費用增長率、住院床日以及藥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標納入公立醫院目標管理責任制并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及時查處為追求經濟利益的不合理用藥、用材和檢查及重復檢查等行為。加強對費用增長速度較快疾病診療行為的重點監控,控制公立醫院提供非基本醫療服務。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醫療服務收費和藥品價格監督檢查。
6.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強化衛生部門規劃、準入、監管等全行業管理職能。研究探索采取設立專門管理機構等多種形式確定政府辦醫機構,由其履行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職能,負責公立醫院的資產管理、財務監管、績效考核和醫院主要負責人的任用。各級衛生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
7.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理事會與院長職責,公立醫院功能定位、發展規劃、重大投資等權力由政府辦醫機構或理事會行使。建立院長負責制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制度,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實行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推進公立醫院醫務人員養老等社會保障服務社會化。建立以公益性質和運行效率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健全以服務質量、數量和患者滿意度為核心的內部分配機制,提高人員經費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提高醫務人員待遇,院長及醫院管理層薪酬由政府辦醫機構或授權理事會確定。嚴禁把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醫院的藥品和檢查收入掛鉤;完善公立醫院財務核算制度,加強費用核算和控制。
8.開展醫院管理服務創新。深化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不斷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持續提高醫院管理水平和醫療服務質量。簡化掛號、就診、檢查、收費、取藥等流程,方便群眾就醫。大力推行臨床路徑,開展單病種質量控制,規范醫療行為。推廣應用基本藥物和適宜技術,規范抗菌藥物等藥品的臨床使用。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核心,推進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大力推廣優質護理服務,優化服務模式和服務流程,開展“先診療、后結算”和志愿者服務。積極推進區域統一預約掛號平臺建設,普遍實行預約診療,改善就醫環境,明顯縮短病人等候時間。發展面向農村基層的遠程診療系統。
(四)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進一步增強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政策的協同性,繼續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加快人才培養和信息化建設,加強藥品生產流通和醫藥衛生監管體制改革,充分發揮政策疊加效應。
1.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2015年達到40元以上,免費為城鄉居民提供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壓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衛生監督協管、婚育保健等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實施國民健康行動計劃,將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主要媒體要加強健康知識宣傳。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導科學就醫和安全合理用藥。到2015年,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電子建檔率達到80%以上,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范化管理率達到40%以上。
繼續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項。逐步增加國家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繼續實施國家免疫規劃,開展艾滋病和結核病、傳染性肝炎、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傳染病防治,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適齡婦女“兩癌”(宮頸癌、乳腺癌)檢查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穩定在96%以上。重點做好食品安全(包括餐飲、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精神衛生、慢性病防控、重大地方病防控、衛生應急等對居民健康有重要影響的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計劃生育、婦幼保健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加強衛生監督、農村應急救治、精神疾病防治、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等能力建設。在孕產婦、老年人、兒童等重點人群和高血壓、2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中積極運用中醫藥技術和方法,加大中醫藥健康教育力度,逐步擴大在中醫體質辨識基礎上開展養生保健的人群范圍。提高疾病監測、預防、控制能力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流動人口以及農村留守兒童和老人的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傳染病防控工作,提高公共衛生服務的可及性。嚴格開展績效考核和效果評估,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效益。建立公共衛生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分工協作機制。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全額安排。
2.推進醫療資源結構優化和布局調整??茖W制定區域衛生規劃,明確省、市、縣級衛生資源配置標準,新增衛生資源優先考慮社會資本。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4張的,原則上不再擴大公立醫院規模。省級可以設置一定數量承擔醫學科研、教學功能的醫學中心或區域醫療中心。鼓勵各地整合轄區內檢查檢驗資源,促進大型設備資源共建共享。加強醫療服務體系薄弱環節建設,優先支持基層以及醫療資源缺乏地方發展。每個縣(市、區)重點辦好1至2所縣級醫院(含縣中醫院)。繼續支持醫療機構臨床重點??平ㄔO。加強省、市級婦兒??漆t院和縣級醫院婦兒科建設。鼓勵發展康復醫療和老年護理。
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服務中的作用。以城鄉基層為重點加強中醫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到2015年,力爭95%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0%的鄉鎮衛生院、70%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65%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鼓勵零售藥店提供中醫坐堂診療服務。積極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加強中藥資源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3.大力發展非公立醫療機構。放寬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準入,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慈善機構、基金會、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以及境外投資者舉辦醫療機構,鼓勵具有資質的人員(包括港、澳、臺地區人員)依法開辦私人診所。進一步改善執業環境,落實價格、稅收、醫保定點、土地、重點學科建設、職稱評定等方面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給予優先支持,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向高水平、規?;拇笮歪t療集團發展。積極發展醫療服務業,擴大和豐富全社會醫療資源。到2015年,全省新增30所二級以上民辦醫療機構,總投資額不低于200億元;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達到總量的20%左右。
4.創新衛生人才培養使用制度。加快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建立多種培訓形式,分層次開展繼續教育工作。加大護士、養老護理員、藥師、兒科醫師,以及精神衛生、院前急救、衛生應急、衛生監督、醫院和醫保管理人員等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力度。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工作,鼓勵具備行醫資格的人員申請多個地點執業,完善執業醫師注冊、備案、考核、評價、監管政策,建立醫師管理檔案。建立健全醫療執業保險和醫療糾紛處理機制。
5.推進藥品生產流通領域改革。改革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選取臨床使用量較大的藥品,依據主導企業成本,參考藥品集中采購價格和社會零售藥店銷售價等市場交易價格制定醫保和省新農合目錄最高零售指導價格,并根據市場交易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完善進口藥品、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管理。加強藥品價格信息采集、分析和披露工作。
促進醫藥企業優化升級。完善醫藥產業發展政策,推動醫藥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醫藥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支持我省大型醫藥企業實施跨地區、跨所有制收購兼并和聯合重組。
規范藥品流通秩序。發展藥品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提高農村地區藥品配送能力,促進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收購兼并和聯合重組。到2015年,形成1—3家年銷售額過百億元的區域性藥品流通企業;藥品批發企業前3位的年銷售額占全省批發總額的40%以上;3—5家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進入全國藥品零售連鎖百強企業;發展1—2個規?;?、規范化中藥材市場;縣及以下基層藥品流通網絡逐步健全。
鼓勵零售藥店發展。完善執業藥師制度,加大執業藥師配備使用力度,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藥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須具備執業藥師資格,所有零售藥店和醫院藥房營業時有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嚴厲打擊掛靠經營、過票經營、買賣稅票、行賄受賄、生產經營假劣藥品、發布虛假藥品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落實《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提高藥品質量水平,藥品標準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與國際接軌。全面提高仿制藥質量。實施“重大新藥創制”等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科技計劃,積極推廣科技成果,提高藥品創新能力和水平。加強藥品質量安全監管,全面實施新修訂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修訂并發布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行藥品全品種電子監管,對基本藥物和高風險品種實施全品種覆蓋抽驗,定期發布藥品質量公告。
6.加快推進醫療衛生信息化。發揮信息輔助決策和技術支撐的作用,促進信息技術與行業管理和醫療規范有效融合。研究建立統一的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藥品器械、醫療服務、醫保信息等數據標準體系,加快推進醫療衛生信息技術標準化建設。加強信息安全標準建設。鼓勵發展專業的信息運營機構。利用“云計算”等先進技術,加強區域信息平臺建設,推動醫療衛生信息資源共享,逐步實現醫療服務、公共衛生、醫療保障、藥品監管和綜合管理等應用系統信息互聯互通,方便群眾就醫。
7.加強衛生全行業監管。完善機構、人員、技術、設備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建立科學的醫療機構分類評價體系。強化醫療衛生服務行為和質量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嚴肅查處藥品招標采購、醫保報銷等關鍵環節和醫療服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信息公開、社會多方參與的監管制度,鼓勵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和個人對醫療機構進行獨立評價和監督。強化醫務人員法制和紀律宣傳教育,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和行業自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把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作為一項全局性工作,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責任制和問責制,形成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常務工作和衛生工作的領導具體抓,各有關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合力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各地、各部門要圍繞規劃的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細化年度任務,制定工作方案,落實責任制,把規劃的重點任務落到實處。建立規劃實施動態監測、定期通報制度,開展規劃實施評估。
(二)調動各界力量共同推進改革
“十二五”時期是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攻堅階段,醫藥衛生系統是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主戰場,要發揮醫務人員改革主力軍作用,調動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積極性,維護醫務人員合法權益。要充分發揮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的核心作用,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統一思想認識,形成改革攻堅合力。各級政府要加強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隊伍建設,提高推進改革的領導力和執行力,確保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完善政府投入機制
各級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轉變投入機制,完善補償辦法,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衛生投入政策,切實保障規劃實施所需資金。加大省財政對困難地區的專項轉移支付力度。省轄市、縣(市、區)政府在安排年度衛生投入預算時,要切實落實“政府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高于經常性財政支出增長幅度,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省轄市、縣(市、區)財政部門在向政府匯報預決算草案時要就衛生投入情況進行專門說明。“十二五”期間政府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投入力度和強度要高于2009—2011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投入?;踞t保政府補助標準和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要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相應提高。加強資金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切實防止各種違法違規使用資金的行為。
(四)實行分類指導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性強、情況復雜、涉及面廣,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在中央和省確定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原則下,因地制宜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鼓勵各地大膽探索、先行先試,不斷完善政策,積累改革經驗。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指導,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注重增強改革措施的綜合性和可持續性,推動改革持續取得實效。
(五)加強宣傳培訓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做好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大力宣傳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典型經驗和進展成效,正確引導公眾輿論,在全社會形成尊醫重衛、關愛患者的風氣,營造改革的良好氛圍。廣泛開展培訓,不斷提高各級干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水平,確保改革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