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發展改革委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衛生廳關于嚴格落實鄉村醫生各項政策的通知
豫發改醫改〔2013〕256號
各省轄市、直管縣(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衛生局:
醫改是維護人民群眾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村醫隊伍建設是醫改工作?;?、筑牢基層網底的重要環節。根據國務院醫改辦《關于開展村醫各項政策落實情況專項督查工作的通知》(醫改辦〔2013〕1號)要求以及省政府領導的批示精神,現就嚴格落實鄉村醫生各項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各省轄市、直管縣(市)要高度重視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工作,認真貫徹《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1〕129號),嚴格落實各項政策,筑牢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維護廣大農村居民健康。
二、落實資金,及時撥付。各省轄市、縣(市、區)財政部門要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增加投入,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資金保障機制,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專項補助、退出村醫的生活補助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在編制年度預算時要按照省定標準和財政分擔比例,足額安排補助資金預算??h(市、區)財政要按照預撥和結算相結合的辦法撥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及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專項補助,年初預撥70%資金,年底根據考核情況予以結算。
各縣(市、區)衛生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做好鄉村醫生個人帳戶核實統計及補助資金的發放管理等基礎工作,并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的相關規定,通過代發金融機構將補助經費直接撥付到鄉村醫生個人帳戶。新農合門診統籌基金要及時、足額支付村衛生室4.5元的一般診療費。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進一步提高對服務年限長和在偏遠、條件艱苦地區執業的鄉村醫生的補助水平。
三、提高比例,安排任務。2013年,我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人均經費標準提高到30元??h級衛生部門要將30%—40%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按照人均9-12元的標準,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安排、撥付給村衛生室。各地不得降低村衛生室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比例,不得以績效考核不達標為由變相減少應當撥付村衛生室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
四、加強監督,確保落實。鄉村醫生的各項補助資金要專項用于鄉村醫生,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截留或挪用。省醫改辦將會同財政廳、衛生廳,對各縣(市、區)村醫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實地檢查。對不能足額落實和撥付各項配套資金、不能按規定比例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不能按文件規定核實上報到齡退出鄉村醫生人數的縣(市、區),要逐一督查,限期整改。不能如期整改的,要核減上級專項補助資金,并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