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嚴肅產能置換嚴禁水泥平板玻璃行業新增產能的通知
工信廳聯原〔2018〕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
近年來,各地區和有關方面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化解過剩產能的決策部署,水泥、平板玻璃行業面貌發生很大變化,經濟運行質量明顯提高。但隨著行業效益好轉,一些地方出現了新上產能項目的苗頭性問題。為進一步鞏固工作成效,做好產能置換工作,現就嚴肅產能置換,防止新增水泥、平板玻璃產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堅決禁止新增產能
當前,水泥、平板玻璃行業產能過剩形勢依然嚴峻,各地省級主管部門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4號)相關決策部署,充分認識嚴禁新增產能對轉化發展動能、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作用,切實做好禁止新增水泥、平板玻璃產能工作。
二、源頭把關,嚴禁備案新增產能項目
各地負責建設項目備案的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要求,嚴格把好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設項目備案源頭關口,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的建設項目;各相關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對確有必要新建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水泥平板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工信部原〔2017〕337號)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需持有經當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告的產能置換方案。
三、認真細致,從嚴審核產能置換方案
各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按年度更新并公告本地區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產線清單,據此嚴肅認真審核產能置換方案。對項目業主報送的擬建項目的產能置換方案,堅持采信企業承諾與現場核實查驗相結合,細致甄別置換方案特別是所用產能指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溯清產能指標源頭。對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公示;對存有疑問的,核清前不予公示。對跨省開展產能置換的,公示前應由項目建設地省級主管部門委托全國性的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召開聽證會。堅決依法依規從嚴審核項目產能置換方案,防止弄虛作假,消除新增產能隱患。
四、強化監管,確保產能置換方案執行到位
產能置換方案公告后,各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全面跟蹤擬建項目動態,認真落實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責任。在新項目建成試生產前,督促有關企業按承諾及時關停、拆除和退出用于置換的產能并向社會公告,已經提前關停退出的也要向社會公告;督促公布并組織查驗新生產裝置的實際生產能力,一旦發現存在“批小建大”的失信行為,要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擅自點火投產。
各地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在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形式,接受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不落實已公告產能置換方案、違規新增產能的企業,依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從嚴處罰,并提請有關方面聯合懲戒。對審核把關不嚴、監督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嚴重的地區,將作為負面典型向全國通報。對產能置換方案審核把關、監督落實等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等行為的個人,將提請相關部門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201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