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
粵工商規字〔2018〕4號
各地級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橫琴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省工商局直屬局:
現將《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地在貫徹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報省工商局企業注冊處(外資處)。
附件:
1、廣 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業名 稱自主申報服 務實施辦法
2、政策解讀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