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國專家局教育部關于2018年度地方高校新建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立項的通知
外專發〔2018〕81號
各有關高等學校:
國家外國專家局和教育部聯合組織的地方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簡稱“111計劃”)新建基地評審工作已經結束。經研究,批準山西大學“光與物質相互作用的量子效應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等25個引智基地作為建設項目予以立項(名單見附件)?,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依托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實施與管理辦法〉的通知》(教技〔2016〕4號)要求,強化管理責任,保障建設條件,支持新建基地面向世界一流學科目標開展高水平、高層次、高質量國際合作和聯合科研,有效提升學科建設水平。各高校要圍繞“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的目標和任務,做好頂層設計,完善協調機制,落實管理責任,并按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前組織建設論證,進一步細化未來5年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基地建設任務和考核指標。
二、各新建基地要全面落實未來5年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把引智和創新有機融合,充分發揮引智工作效益。要根據立項申請書內容和建設論證意見,進一步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科技創新任務、學科發展前沿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凝煉并落實研究任務。要不斷完善基地管理和運行機制,統籌外國專家團隊來華期間的教學科研工作和訪問交流活動,發揮外國人才在學科創新中的獨特作用。每年按要求上報基地年度工作報告。
三、基地建設所需費用由國家外國專家局、所在地方政府及依托高校共同籌措。國家外國專家局支持經費通過各地方外國專家局劃撥。各高校要積極籌措資金,設立專項配套和發展經費,全面保障外國專家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亟涃M的使用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外國專家經費管理規定。
四、各新建基地請于2018年8月31日前填報《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管理信息表》(附件2),并通過“外國文教專家項目管理系統”上報。
五、為充分發揮“111計劃”的引領和示范作用,擴大“111計劃”在地方高校中的影響力和受益面,鼓勵地方高校積極開展高水平學科建設和人才引進,對于此次申報未予立項的基地,請相關高校將其列為“111計劃”培育基地,繼續凝練學科發展方向,優化專家團隊構成,完善基地建設方案,自行開展培育建設,待條件成熟后鼓勵其再次申報國家級“111基地”。
國家外國專家局教科文衛專家司聯系人:
鄭心舟 蔡順康
聯系電話:(010)68948899-50522
電子郵箱:wjsjhc@safea.gov.cn
教育部科技司聯系人:何立芳 余玉龍
聯系電話:(010)66096358
電子郵箱: zh@moe.edu.cn
附件:
1.2018年度地方高校新建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名單
2.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管理信息表
國家外國專家局
教育部
2018年7月30日
附件1:2018年度地方高校新建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