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自貿區福州片區企業管理經營范圍登記改革方案的通知
榕政辦〔2018〕8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市屬各高等院校,自貿區福州片區管委會:
《福建自貿區福州片區企業管理經營范圍登記改革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你們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4月12日
福建自貿區福州片區企業管理經營范圍登記改革方案
為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市場活力,爭取在福建自貿區福州片區(以下簡稱“福州片區”)內全面建立同國際投資和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打造更加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既充滿活力又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根據《福建省工商局關于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閩工商企注〔2018〕17號)文件和市政府相關會議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內容
1.推行經營范圍便利化申請。在福州片區試點經營范圍記載方式改革。申請人通過窗口及全程電子化系統申請設立登記或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時,可自主選擇不在營業執照照面信息上體現企業具體經營范圍,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一欄統一表述為“企業具體經營范圍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查詢(網址:http://wsgs.fjaic.gov.cn/creditpub),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在取得有關部門的許可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后續涉及企業經營范圍變更登記事項的,無需再換發營業執照,從而提高申請便利化水平,降低企業辦事成本。
2.推行經營范圍自動化核準。結合企業經營范圍記載方式和全程電子化改革,提升智能化登記水平,在試點地區探索開展經營范圍核準自動化,申請人可以通過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在辦理涉及經營范圍的工商登記事項時,對于不涉及工商登記前、后置許可的一般經營項目,實現由申請人依據《經營范圍參考目錄》自主勾選,登記機關予以自動核準,并自動推送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公示。
3.實現“雙告知”精確化推送。構建工商(市場監管)內部業務系統中經營范圍表述與審批部門的對應關系,實現“雙告知”的系統自動精確推送。對于市場主體選定的經營范圍在工商內部業務系統自動生成明確對應的審批部門的,及時將市場主體登記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福建)推送給對應同級審批部門,同時將數據推送給對應的省級部門;對許可項目的審批部門不明確或不涉及行政審批的,將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息自動及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發布,由相關審批部門及時查詢、接收及反饋,并根據職責做好相應后續監管工作。
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各相關部門要結合此次改革切實轉變理念,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探索市場監管新模式。要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強化部門主動監管、認真履職意識,明確監管責任。要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不斷完善政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與聯合懲戒機制,充分發揮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和“信用福建”網站的作用,強化企業自我約束功能,降低市場交易風險,減少政府監管成本,提高經濟運行效率。
三、保障措施
1.加強數據共享。加快推進各審批部門現有業務平臺與作為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和部門協同監管主平臺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的對接融合和數據共享交換工作,盡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信息共享。
2.加大宣傳解讀。自貿區管委會要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廣泛開展宣傳活動,重點宣傳改革的內容、做法以及對給企業帶來的利好,要主動回應社會各界關切問題,讓企業和群眾充分知曉改革后的辦事流程、提交材料和注意事項,避免企業因為不了解改革內容而增加辦事成本等現象的發生。
3.協同推進改革。各相關部門和金融保險等機構要加快完善各自相關信息系統,互認此次自貿區經營范圍登記改革營業執照的法律效力,推進實行經營范圍登記改革的營業執照在區域內、行業內的互認和應用,對于營業執照上未體現的經營范圍,應用部門直接通過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查詢,不得再要求企業提供額外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