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堅決打贏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戰的通知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扶貧辦、衛生計生委:
解決建檔立卡貧困戶飲水安全是實現脫貧攻堅“兩不愁、三保障”總體目標中“不愁吃”的重點工作,是中央對省級黨委政府扶貧開發成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各地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總體進展順利,但部分地區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當前進入啃硬骨頭的關鍵時期,各地必須全力攻克貧困地區特別是深度貧困地區飲水安全問題堡壘。為確保打贏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戰,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
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各地要把農村飲水安全精準脫貧當作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將農村飲水安全保障納入脫貧攻堅考核范圍,落實好主體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將貧困地區農村飲水安全保障落實到市縣。按照各省級政府批復的“十三五”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規劃以及分年度分市縣目標任務,合理制定方案,加強前期工作,落實保障措施,聚焦重點難點,攻堅克難,確保到2020年全面解決貧困村和貧困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
二、科學確定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
打贏脫貧攻堅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目標,各地可直接使用中國水利學會發布的《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也可根據這一評價準則,結合本省份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制定適合本省份實際的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或細則,既不能降低標準、又不吊高胃口,作為各省份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精準識別、制定解決方案和達標驗收的依據。在水源條件差、工程建設難度大、成本高、人口居住偏遠分散的地區,每人每天供水量不得低于20升,人力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20分鐘(牧區可適當放寬)。各地要將制定的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或細則于2018年年底前報水利部備案。
三、精準識別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
精準識別建檔立卡貧困戶存在的飲水安全問題是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工作的基礎。各地水利、扶貧、衛生健康部門應積極配合,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依據相關評價準則,認真核查存在飲水問題的貧困村和貧困人口,在每年12月底前按要求統一錄入并更新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各地要將貧困村和貧困人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納入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優先安排資金,優先組織實施,因戶施策,措施到位,確保需解決飲水安全問題的扶貧對象不漏一村,不落一人。貧困村、貧困戶飲水安全問題解決后要在當年年底前及時銷號。
四、切實保障工程建設資金。
確保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建設所需資金足額落實到位,主要通過增加地方財政資金投入、整合涉農資金和各類扶貧資金、用好政策性信貸資金、爭取地方債券、優化融資模式吸引社會及民營資本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徑籌集,中央按照已明確的分省控制規模切塊下達補助資金,定額補助。各地要實行差異化補助政策,對貧困地區特別是深度貧困地區給予傾斜。要進一步強化資金監管,加強績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確保各類扶貧資金充分惠及貧困人口。
五、強化工程建設質量控制。
農村飲水安全是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各地要嚴把工程建設質量關,實行全過程質量控制。工程建設前,要征求用水戶群眾代表意見;加強技術指導幫扶,強化前期工作質量,扎實開展水源論證、勘察設計、實施方案編制、衛生學評價等各項基礎工作;嚴把建設質量關,確保工程建設材料設備、施工質量符合標準要求;工程完工后,應及時組織竣工驗收,交付管理單位進行運行維護。對已經建好的工程,要適時開展工程運行情況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工程發揮效益。
六、強化工程管理管護和長效運行。
各地在推進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建設的同時,要明晰工程產權,落實工程管理管護主體,建立合理完善的水價收費機制,通過收取水費、各級地方財政和村集體補貼等方式,落實工程管護人員和經費,促進工程長效運行。要充分發揮縣級和鄉鎮黨委政府、村集體、用水合作組織和廣大受益農戶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完善工程管護機制,加強工程管護。要通過建立村規民約等方式,加強飲用水源保護,配套完善水質凈化消毒設施設備,加強水質檢測,提高水質保障水平。各地水利、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和協作,共同研究制定并實施針對性水質改善措施,加強飲用水衛生監測、防病改水和飲水衛生宣傳教育,改變喝生水等不良衛生習慣和行為。鼓勵專業管理單位或懂技術的管理人員負責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維護管理;推進信息化管理技術應用,提升供水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