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非4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的指導意見
云政辦發〔2018〕48號
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全面解決我省農村居民住房安全問題,推進貧困縣“4類重點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以外農村居民的危房改造工作,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非“4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原則上以農戶自籌資金、自行改造為主,對少數自身改造能力不足的農戶,政府給予適當扶持。
(二)扶持的責任主體是縣級政府,扶持改造面廣量大、單純依靠縣級財政無法解決的,由所在州、市人民政府統籌予以支持。
(三)縣級政府可為自身改造能力不足的危房戶提供危房改造貸款貼息支持,或按照規定統籌有關財政資金等給予適當補助,具體扶持方式和標準,由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統籌確定,但要合理控制農戶貸款數額,防止因貸致貧、因貸返貧,貼息支持標準不得超過“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貼息支持標準;使用財政資金等補助危房戶時,補助標準不得超過“4類重點對象”的補助標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負責協調金融機構對危房改造盡可能給予優惠貸款支持。
(四)堅持?;疽蠛?ldquo;安全穩固、遮風避雨”基本標準,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享受政府扶持的C級危房改造,只能采取加固方式改造;D級危房通過加固可以達到基本標準的,也應當采取加固方式改造;采取加固改造達不到基本標準的,可以拆除重建,但建新必須拆舊。新建住房要嚴格執行宅基地管理有關規定和農危改面積控制標準以及改造建設標準。新建住房特別是傳統村落內的新建住房,應注意與原有村落風貌保持協調一致。
二、工作要求
(一)實事求是,嚴格扶持對象認定,把扶持政策用在真正需要扶持的農戶上。各地對自身無力進行危房改造的農戶,應納入扶持范圍。凡有下列情形的農戶不得列為扶持改造對象:有其他安全住房、門面房及其他經營性用房的;常年外出務工或經商,農村住房雖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又不自己改造的;有家庭成員或戶主的父母、配偶、子女為國家公職人員的;購買了價格3萬元以上機動車的;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公司、企業并實際開展經營活動的。對具有歷史地域文化和民族特色的合院式、干闌式(木楞房、垛木房、竹樓、吊腳樓)、土庫房(碉房)、土掌房和蘑菇房等傳統特色民居不能“一刀切”簡單認定為D級危房。
(二)各州、市、縣、區要認真做好群眾工作,以嚴實作風確保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規范運行。在制定具體補助政策和標準時,要注意公平公正,把握好“4類重點對象”與非“4類重點對象”之間、非“4類重點對象”不同情形之間的平衡,耐心細致地做好解疑釋惑工作,提高群眾認可度和滿意度;要調動危房戶自身的積極性,動員危房戶投工投勞和群眾互助,想方設法控制改造成本;對虛報危房改造數量、擅自擴大建房面積和提高建設標準等干擾大局、嚴重破壞黨委和政府公信力的行為要嚴肅問責。
(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敢于擔當,認真履職??h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是危房認定的責任主體,對危房改造的政策技術標準和質量負有指導和監管責任,要在危房等級認定、規劃選址、面積標準、戶型設計、改造方案、工匠培訓、質量控制和竣工驗收等環節嚴格把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h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技術和工作力量不足的,由所在州、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統籌調度力量予以支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加強指導,幫助各地準確把握政策要求、技術標準,督促各地加快工作進度,盡早完成危房改造任務。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