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實施方案的通知
云政辦發〔2018〕55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云南省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7月16日
云南省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的意見》(國辦發〔2018〕32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個一”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政辦發〔2018〕34號)精神,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解決企業開辦環節多、時間長、效率低等問題為重點,統一業務流程,規范工作標準,強化責任落實,提高服務效能,依法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增加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提升辦理企業開辦事項的實際體驗,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力。
(二)工作目標。壓減辦理環節,簡化企業從設立到具備一般性經營條件所必須辦理的環節,僅保留企業登記、公章刻制、發票申領3個環節。壓縮辦理時間,2018年12月31日前,全省實現企業開辦時間不超過8個工作日,其中,企業登記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公章刻制時間不超過1個工作日,發票領取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昆明、曲靖等地企業開辦時間不超過3個工作日。健全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工作長效機制和制度規范,持續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努力實現審批更簡、服務更優,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二、具體任務和工作措施
(一)整合企業名稱核準環節??茖W合理下放省、州市級企業名稱核準權限,將冠“云南”和州市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核準權限下放至企業登記機關。按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實行企業名稱網上自主申報。除涉及前置審批事項或企業名稱核準與企業設立登記不在同一機關外,企業名稱不再實行預先核準,申請人可在辦理企業登記時,以自主申報的企業名稱或者當場查詢的企業名稱一并辦理企業登記。(省工商局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實現時限:下放省級企業名稱核準權限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事項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簡化企業注冊登記程序。完善企業電子營業執照管理系統,全面發放企業電子營業執照,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在“互聯網+”環境下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應用。完善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系統,與電子營業執照管理系統實現對接,不斷提升無紙化、智能化程度??茖W合理下放省、州市級企業登記管轄權限,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就近辦事。全面實行“審核合一、一人通辦”,除特殊登記業務外,企業登記受理、審查、核準等業務全程由同一登記人員負責。將辦理企業設立登記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省工商局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實現時限:2018年9月30日前)
(三)提高企業公章制作效率。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7號)精神,取消公章刻制審批,實行公章刻制備案管理,并將其納入“多證合一”改革涉企證照事項目錄,由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采集有關信息,通過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數據交換協同平臺(以下簡稱數據交換協同平臺)推送至省公安廳。指導做好公章刻制企業合理布局,適當增加公章刻制企業數量。在辦理企業登記事項的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系統上公布公章刻制企業名單,有條件的政務服務大廳設置公章刻制企業服務窗口,申請人自主選擇公章刻制企業。公章刻制企業應在1個工作日以內完成公章刻制,并按照規定向公安機關完成備案。嚴禁指定公章刻制企業,嚴禁要求用印企業前往公安機關辦理公章刻制備案。(省工商局、公安廳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實現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四)優化涉稅事項辦理流程。對已在企業登記機關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再單獨進行稅務登記,采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登記管理。加強涉稅信息采集質量管理,完善涉稅信息交換機制,健全共享數據對賬機制,及時、準確、完整共享企業登記涉稅信息。取消企業首次辦稅補充信息補錄,改為部分信息由稅務部門金稅三期核心征管系統自動生成,部分信息合并至實名辦稅、財務會計制度備案等環節采集。企業申領10萬元(含)以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定額發票,由窗口當場辦理。新辦企業首次辦理申領發票的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以內。(省稅務局,省工商局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實現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五)實行外資企業設立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口辦理”。省工商局要改造升級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系統,開發建設“多證合一”信息采集平臺,增加“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信息填報功能,實現在工商部門“單一窗口、一套表格”同步完成工商登記和商務備案信息采集,并及時將企業有關信息和備案信息推送至省商務廳。省商務廳要加快外資企業備案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確保與數據交換協同平臺對接,及時接收、導入省工商局推送的外資企業基本信息和備案信息。加強業務聯動協同,切實提高外資企業設立商務備案質量。(省商務廳、工商局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實現時限:2018年6月30日前)
(六)完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流程。鞏固和擴大“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成果,逐步采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登記管理。進一步完善“多證合一”數據共享和應用機制,做好企業社會保險登記和職工參保登記業務的銜接,推動職工參保登記業務網上辦理,壓縮辦理時間,為企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記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商局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實現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七)推行“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將企業注冊登記、公章刻制信息采集、涉稅事項辦理整合到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將申請人依次向各部門提交材料的傳統辦事流程,改造為一次提交、同步辦理、信息共享、限時辦結的“一窗受理、并行辦理”流程,提供企業開辦“一站式”綜合服務。采取數據交換協同平臺、數據聯網對接等方式實現工商、公安、稅務、商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間企業開辦數據共享交換,確保數據及時、準確、完整。(省工商局、公安廳、商務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實現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壓實工作責任。省工商局作為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工作的牽頭部門,要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明確工作分工,加強協同配合,建立協調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壓縮企業登記辦理時間;公安部門負責壓縮公章刻制辦理時間;稅務部門負責壓縮新辦企業申領發票時間;商務部門負責外資企業設立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口辦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完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業務流程。省直有關部門要制定統一的業務規范和工作要求,推動工作落實。
(二)加強培訓宣傳。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大窗口工作人員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窗口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做好人、財、物、技術等保障,切實提高窗口服務效率;要加強窗口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統一條件、標準和規范,優化辦事流程,增加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提升企業和社會公眾對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工作的實際體驗。各地、有關部門要采取各種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傳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工作,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讓企業和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三)強化督促檢查。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采取實地督查、第三方評價及社會監督等方式,加強對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工作積極主動、成效明顯的予以通報表揚,對落實不力、進展緩慢的要嚴肅問責。省工商局要加強指導協調,適時組織開展全省性督促檢查,跟蹤工作進展,通報有關情況,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