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辦〔2018〕40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7月18日
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推動綠色發展制度創新,實現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試點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加快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突出制度突破、機制創新、模式探索,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優化資源配置,引導激勵重點用能單位提升能效水平,統籌推進全省用能權確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規范能源消費報告、審核和核查,完善履約機制,建立“確權方法科學、核查工作規范、交易機制公平”的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體系,推動實現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及煤炭消費減量目標,提高綠色發展水平,建設美麗河南。
(二)基本原則。
1.市場主導,政府培育。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流動和集聚。強化政府監管,培育和發展用能權交易市場。
2.整體設計,合力推進。加強頂層設計,建立規范完善的制度體系和公平高效的交易體系。試點工作要與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節能監察執法等制度緊密結合,提高工作效能。
3.試點先行,逐步推廣。結合我省能源消費特點,嚴格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根據各試點市產業特征和工作基礎,科學確定試點范圍,突出引領示范。及時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逐步擴大交易區域和交易行業。
4.公開透明,全程監管。全面公示用能權配額分配辦法、程序和結果,及時披露能源消費核查、配額交易等關鍵信息,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加大節能監察力度,實行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全方位、全流程監管,確保交易有序進行。
(三)主要目標。建立完善的能源消費報告、審核和核查、用能權指標管理、分配和交易等制度體系。用2-3年時間,全面建成要素明晰、交易規范、監管嚴格、運行良好的用能權交易市場,探索市場化、低成本實現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的路徑和模式。2018年,基本建立用能權交易制度體系和數據報送、注冊登記、交易系統平臺,初步完成頂層設計和基礎支撐,啟動用能權交易。2019年,規范完善用能權交易市場,提升交易活躍度,推動各試點單位嚴格履約。2020年,開展試點交易效果評估,總結提煉經驗,適時擴大實施范圍。
二、試點范圍及交易品種
試點范圍:選擇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鄭州市、平頂山市、鶴壁市、濟源市開展試點工作。2018年,將4市有色、化工、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企業納入試點范圍。2020年,根據試點實施效果,逐步將試點范圍擴展到全省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單位。
交易品種:結合我省實際,交易對象確定為綜合能源消費量,把煤炭作為主要確權因素,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
三、重點任務
(一)確定用能權指標。
1.確認歷史數據。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建立能源消費數據報送平臺,實現能源消費數據在線填報。(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質監局)
2.開展數據審核。對用能單位能源消費量數據進行第三方審核,明確審核流程和要求,確保審核工作獨立、客觀、公正;利用在線監測平臺,加強對能源消費量數據的驗證,確保數據真實、準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3.核定用能權指標??茖W合理制定重點用能單位用能權配額分配辦法,實施分類指導,綜合考慮不同行業及同一行業內不同用能單位的用能特點,配額分配實行差異化管理,與行業先進對標,鼓勵能源要素優先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和能效標桿示范企業傾斜,運用市場化手段推動重點耗能行業提標升級,實現煤炭消費減量。對既有產能,采用基準法或歷史法核定用能權指標;對新增產能,綜合考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意見核定用能權指標。(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
4.指標注冊登記。初始用能權配額以免費分配為主,適時引入拍賣等有償分配方式。建立用能權指標注冊登記系統,登記和發放各用能單位用能權指標,并對指標的持有、轉讓、注銷和結轉等進行統一管理。(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試點市政府)
(二)建立交易系統。
1.建立交易平臺。初期依托中原股權交易中心建設用能權交易系統,提供用能權賬戶管理、標的劃轉、資金結算等交易服務,并與用能權指標注冊登記系統實現數據鏈接。根據交易情況,適時引入省內大型重點用能單位以及相關機構,組建市場化、專業化的交易機構,并做好與全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和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的數據對接工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中原股權交易中心)
2.規范交易程序。制定公平、公正、公開的交易規則,明確交易參與方的權利和義務,采取掛牌交易方式,實現賬戶開立、資金劃轉、指標交易、清算交收等全流程電子化和信息化,加強交易全過程監督管理。嚴格按照交易程序辦事,完善交易價格形成機制和交易爭議解決機制,著力構建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辦、人行鄭州中心支行、中原股權交易中心)
(三)落實履約責任。用能權配額一年一分配,一年一清繳。建立用能權交易獎懲機制,強化交易臺賬管理,嚴格用能權交易履約,確保責任主體及時履行合同。及時公布用能單位履約情況,樹立履約單位履行社會責任的良好形象,將重點用能單位履約情況納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不能按期履約的單位,責令限期履約,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試點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常務副省長擔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負責推動試點日常工作。各試點市要完善相應工作機制,加強經費和人員保障,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二)加強制度建設。
1.制定《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對納入用能權交易試點的市場參與主體的強制約束力,依法依規建設和管理用能權交易市場。(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2.制定《河南省重點用能單位用能權配額分配辦法》,明確用能權指標的總量設定和分配方法,規范指標管理流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3.制定《河南省能源消費報告審核和核查規范指南》,明確能源消費報告和審核的范圍、方法、流程,規范第三方機構審核行為的監督檢查。(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統計局、質監局)
4.制定《河南省用能權注冊登記和交易規則》,明確規則及流程,對用能權指標的持有、轉讓、注銷和結轉進行統一管理,完善交易價格形成機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中原股權交易中心)
(三)強化能力建設。加強能源計量統計,提高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能源計量數據分析利用水平,規范能源統計臺賬,推進在線監測和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培育和規范第三方服務機構,為用能權確權、交易等提供技術支撐和咨詢服務。加大培訓力度,提升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參與人員業務水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統計局、質監局,各試點市政府)
(四)加大資金投入。加大經費保障力度,支持能源消費量審核、能源計量審查、市場支撐平臺建設、能源消費數據在線監測、市場調節以及用能權交易體制機制課題研究等工作,確保用能權交易工作順利實施。完善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參與用能權交易體系建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辦,各試點市政府)
(五)加大監管力度。將重點用能單位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履約情況納入年度節能監察計劃,對超額用能或在交易中弄虛作假的,依法嚴肅處理,并予以曝光。加強對交易機構和第三方服務機構的監管,對用能核查工作進行評估,將評估結果納入第三方服務機構信用記錄。(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辦,各試點市政府)
(六)加強宣傳引導。加強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公開信息,綜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和新媒體等渠道,積極宣傳用能權交易的相關政策,提高全社會節能降耗意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加強對用能單位的激勵和動員,引導用能單位等市場主體積極控制能源消費量,參與用能權交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新聞出版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河南廣播電視臺)
(七)開展總結評估。試點市和重點用能單位在運行過程中要定期總結,提煉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及時糾正試點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不斷完善制度設計,提高試點工作水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統計局、質監局、省政府金融辦,各試點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