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進口保加利亞去殼葵花籽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97號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保加利亞共和國農業林業和糧食部關于保加利亞去殼葵花籽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允許保加利亞去殼葵花籽輸華。保加利亞輸華去殼葵花籽應符合《進口保加利亞去殼葵花籽植物檢疫要求》(見附件)。
本公告內容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進口保加利亞去殼葵花籽植物檢疫要求
海關總署
2018年7月25日
進口保加利亞去殼葵花籽植物檢疫要求
一、允許進境的產品
產自保加利亞境內的去殼向日葵Helianthus annuus L.籽粒。
二、生產設施要求
保加利亞輸華去殼葵花籽生產加工企業須符合中國植物檢疫要求,由保加利亞共和國農業林業和糧食部食品安全局(BFSA)推薦,經中國海關總署注冊登記。
三、植物檢疫要求
(一)保加利亞輸華去殼葵花籽須符合中國植物檢疫有關法律法規,由BFSA檢疫合格。
(二)保加利亞輸華去殼葵花籽不得帶有下列檢疫性有害生物:李屬壞死環斑病毒 Prunus necrotic ringspot virus、番茄黑環病毒 Tomato black ring virus、番茄斑萎病毒 Tomato spotted wilt virus、煙草環斑病毒 Tobacco ringspot virus、向日葵莖潰瘍病菌 Diaporthe helianthi、大麗花輪枝孢 Verticillium dahliae、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澳洲蛛甲Ptinus tectus。
(三)保加利亞輸華去殼葵花籽不得帶有昆蟲、螨類、軟體動物、土壤、雜草籽及其他植物殘體。
四、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每批保加利亞輸華去殼葵花籽須隨附BFSA出具的官方植物檢疫證書,證明其符合中國植物檢疫要求,并注明具體產地。
五、包裝要求
保加利亞輸華去殼葵花籽必須用符合中國植物檢疫要求的,干凈、衛生、透氣、新的材料包裝。每一包裝應有明顯的“本產品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文字樣以及可以識別去殼葵花籽的品名、加工廠、出口商名稱和地址的中文信息。
六、熏蒸要求
保加利亞輸華去殼葵花籽出口前應進行熏蒸處理,以保證去殼葵花籽中不帶有活的昆蟲和螨類,并隨附熏蒸處理證書。熏蒸處理的溫度、時間、藥劑等信息在隨附的官方植物檢疫證書中注明。
七、運輸工具要求
保加利亞去殼葵花籽裝運前,運輸工具要進行徹底的檢查和清潔,防止有害生物混入。
八、其他
獲得注冊登記的保加利亞輸華去殼葵花籽生產企業名單、保加利亞輸華去殼葵花籽熏蒸藥劑及方法、植物檢疫證書樣本,請訪問海關總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