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2017年秋季學期中小學教材教輔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39號)
日期:2017年8月25日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出版單位: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精神,自2017年7月1日起,銷售圖書增值稅稅率由13%降為11%?,F將我省2017年秋季學期中小學教材教輔價格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教材是指列入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的學生用書,教輔是指列入中小學評議公告目錄的教輔材料。
二、由于圖書增值稅率調整,教材教輔價格按以下公式進行調整:
調整后教材教輔價格=調整前教材教輔價格÷(1+13%)×(1+11%)
三、教材價格尾數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分),其收舍按二、八為零,三、七作五計算。教輔價格尾數保留小數點后1位(角),其收舍按四舍五入計算。
四、教材教輔價格按照調整后價格執行。學校代購實際費用少于預交費用部分,必須在期末與學生進行結算,不得存留結轉。
五、請有關出版單位、學校按相關規定遵照執行,各地價格、新聞出版、教育主管部門按要求加強督促檢查。
六、本通知執行時間為2017年秋季學期。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四川省教育廳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