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8月25日
各市(州)及擴權試點縣(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農業局:
為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涉農收費和價格行為,提高涉農收費和價格的透明度,按照《四川省涉農收費和價格公示實施辦法》(川辦函〔2003〕140號)要求,現將我省2017年度涉農收費和價格公示表予以公布,并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我省在繼續全面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的基礎上,停征了部分涉農收費項目,進一步減輕了農民負擔。各市(州)及擴權縣(市)要認真按照《四川省2017年度涉農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表》和《四川省2017年度涉農價格公示表》(詳見附件),在本地區及時公布,不得將已停征、取消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繼續公示。
二、各市(州)及擴權縣(市)要不斷完善涉農收費和價格公示制度,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以及公示欄、價目表、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方式,將涉農收費和價格的項目、標準等內容公示到鄉鎮、村組,切實做到讓農民群眾家喻戶曉、明明白白。
三、各級發展改革、財政和農業部門要加強對涉農收費和價格公示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農民群眾舉報的各種亂收費、亂漲價等問題,要認真受理,及時查處,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附件:1. 四川省2017年度涉農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表 2. 四川省2017年度涉農價格公示表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農業廳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