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財稅措施的意見
市政辦發〔2018〕72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實中省和市委決策部署,持續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好發揮財政政策引導作用,著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壯大,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財稅措施的意見》(陜政辦發〔2017〕102號)要求,制定本意見。
一、大力支持工業穩增長、促投資
(一)持續加大投入力度。2018—2021年累計安排各類支持工業發展的專項資金不低于30億元,采取貸款貼息、獎勵補助、融資引導等方式支持工業發展。通過市場化方式組建總規模100億元的工業發展基金,加快布局重點工業領域基金群建設,有效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工業經濟發展。(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二)支持企業擴大投資。對各區縣、開發區新引進總投資1億元和2億元以上的重點工業項目,自簽約之日起兩年內完成全部投資的,按實際固定資產投入的2%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的高技術工業項目和10億元以上的新建重點工業項目,按照市政府“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給予重點支持。對新增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分檔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三)支持企業快速發展。對年工業產值首次突破1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檔給予20-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年產值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結合產值增速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每3年內產值由3億元以下增加到5億元以上,且年均增速20%以上的企業,連續三年分檔給予100-200萬元獎勵。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工業產值增速超過全市工業總產值增速一定幅度的企業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照同期銀行基準貸款利率的50%給予不超過一年期貼息,上限不超過300萬元。(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四)支持企業“兩化”融合。對市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工業互聯網項目,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通過體系認定的市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進入全國電子信息百強企業和軟件百強企業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國家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五)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對西安市轄區內獲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的生產銷售企業,公共服務領域(公交、巡游出租車、環衛用車、救護車和校車)按1∶0.5、非公共服務領域按1∶0.3,給予不超過國家單車補貼額度50%的地方補貼。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建設充電設施,通過驗收后給予實際投資30%(不含征地費用)的建設補貼。(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二、促進軍民融合深化改革發展
(六)支持“軍轉民”改革深化。對獲得國家資金支持的國家級軍民融合創新平臺和國家重大項目,新設立的軍工總部所涉及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照一定比例給予配套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2018年底完成改革改制任務的軍工試點單位,給予總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對改制中產生的資產評估、產權過戶、上市融資等費用,按總額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經核定的軍工單位民品產值占比超過80%的企業,按照民品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的50%給予獎勵。對軍工單位民品研發生產企業新增所得稅的市與區縣留成部分,按照同等金額對企業進行獎勵。(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七)支持“民參軍”融合發展。對民口企業獲得國家條保資金、預研資金、科研經費、兩維經費等支持的給予最高500萬元配套獎勵。對承擔軍品總體和總機任務的民口企業給予研發投入10%的支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發揮西安市軍民融合產業基金引導作用,通過市場化方式聯合各領域資本資源,支持“民參軍”示范企業快速發展。(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八)支持軍民融合平臺及轉化體系建設。對新建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軍民融合產業孵化器,按照投資規模,分別給予500、300、200萬元獎勵。對新建軍民融合服務平臺,按照服務交易范圍、交易量,給予總投資額30%,累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獎勵。對自主或聯合研發填補軍民兩用領域國內空白,或在行業領域有重大突破的首臺(套)產品(設備)的本地軍民融合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對于引進的國外技術產品,適用于國防科技工業領域的給予首批使用合同1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三、持續推進中小企業發展載體建設
(九)支持區縣工業園區建設。支持工業園區標準化廠房建設,對符合條件的園區項目通過獎勵補助、股權投入和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給予綜合支持;對工業園區、小微企業基地出租標準化廠房,給予每平方米每月最高不超過8元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十)支持眾創載體建設。落實《西安市支持創業的十條措施》,對市級新認定的眾創空間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分檔給予30—300萬元的后補助支持,年度考核合格的給予每年10—30萬元運營補貼。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本地高校院所、軍工集團、龍頭企業和國內外知名眾創機構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孵化器),經綜合評定,連續三年每年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經費支持。(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十一)積極落實特色小鎮財政政策。市級特色小鎮在創建期間及驗收命名后,其規劃空間范圍內新增稅收收入的市、區縣(開發區)兩級留成部分,按照前3年100%、后2年50%的額度,專項用于特色小鎮建設。在西安合作發展基金下設立總規模50億元的特色小鎮專項子基金,對納入創建及培育名單的特色小鎮建設予以支持。(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四、提升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水平
(十二)支持科研創新能力提升。對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工業設計機構在本地設立的設計研發總部、分支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工業設計公共服務平臺和工業企業設計中心年服務30戶以上本市工業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獎勵。對主導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含技術規范)且排名在我市第一的企業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5萬元獎勵。對新承擔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秘書處和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單位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質監局、市財政局)
(十三)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轉化。對企業申報在本地實施轉化的項目,經評審認定其經濟效益明顯的,擇優按項目投入(包括購買技術成果、委托技術開發或實施科技成果無形資產作價入股等形式)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對投入超過3000萬元的重大成果轉化項目,可按“一事一議”原則,加大補助力度。對經評定的科技成果轉化示范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市級科技創業種子基金和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持范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十四)支持技術轉移轉化。對技術轉移吸納方、輸出方、技術轉移機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儀器共享提供方和使用方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給予一定比例的分檔獎補。支持境外機構在西安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需求的技術轉移機構,分檔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市政府或相關開發區與國內外知名高校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科研機構建立合作伙伴關系,對合作伙伴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五)支持科技小巨人發展計劃實施。以增強企業自主研發能力為核心,重點圍繞硬科技“八路軍”產業領域,培育發展一批快速成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瞪羚企業)和小巨人企業,支持其持續快速成長并掛牌上市,成為產業創新發展的新動力。對符合條件企業擇優給予基金投入、政策增信、貸款貼息和獎勵補助支持。(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六)支持高校院所自建或與企業聯合建設眾創空間和新型研發機構。市級科技創業種子投資基金通過市場化方式給予股權投入支持,可按照不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設置股息收益。對于技術轉移、成果轉化、創業企業孵化成效顯著的,給予投資原值部分等價退出等讓利優惠。對于將70%以上成果轉讓收益獎勵給成果完成人的高校院所,按其就地轉讓成果獎勵支出的30%,給予每個單位每年最高500萬元的補助,專項用于本單位科技成果轉化。(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五、加強文化產業培育力度
(十七)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對市屬重點文化企業,報經市政府批準后,2020年底前可免繳國有資本收益。對經認定符合文化產業發展導向的小微文化企業,減免文化企業行政事業、經營服務性費用,連續三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的50%給予獎勵。對首次成為規模以上文化企業的,市級財政一次性獎勵20萬元。設立支持實體書店發展專項資金,對大型、綜合性實體書店按年經營收入的3%、不超過100萬元進行補助,對中小型實體書店按營業場所面積,每年每平方米150元給予補助,對其固定資產建設貸款貼息補助限額為貸款利息的50%,不超過30萬元。支持重點文化企業參加國際展會,對在我市舉辦的對促進產業、擴大消費、營銷城市作用明顯的國家級展會加大扶持力度。(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十八)支持文化產業園區發展。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的,市財政分別一次性給予運營主體300萬、100萬元的獎勵,所在區縣、開發區財政按照不低于市級同等數額給予配套獎勵。(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局、市財政局)
(十九)拓寬文化企業融資渠道。鼓勵文化企業上市融資,對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等方式直接融資給予獎勵。設立西安市文化產業發展基金,撬動社會資本投入文化產業,力爭2021年基金規模達到50億元。(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局、市財政局)
六、積極推進旅游產業發展
(二十)支持高品質特色酒店建設。對改建、擴建酒店項目,根據實際投資額,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補助。對國家星評機構新評定或改造升級的四星級以上酒店,分檔給予一次性最高500萬元獎勵,達到國際排名前30名的,獎勵標準上浮40%。對新引進國際知名的特色酒店,地方稅收增幅連續兩年達到當年平均增幅的,對經營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市旅發委、市財政局)
(二十一)支持特色旅游景區發展。對新獲得5A、4A、3A的旅游景區,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西安旅游業貢獻突出的相關旅行社按標準給予一定獎勵。(市旅發委、市財政局)
(二十二)拓寬旅游企業融資渠道。設立總規模40億元西安旅游發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規范管理的要求,引導社會資本投向旅游業發展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提升西安旅游產業的整體發展水平。(市旅發委、市財政局)
七、持續推進農業發展水平
(二十三)進一步加大農業產業化發展政策支持力度。對具有明顯競爭優勢、輻射帶動能力強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企業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的引進和應用方面給予一定補助。圍繞蔬菜、糧食、果業、休閑綜合、畜牧五大類創建市級現代農業園區,對符合標準并認定的園區給予一次性獎補。對認定的西安市十佳社、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按照競爭性分配原則,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5萬元的獎補資金。(市農林委、市財政局)
(二十四)大力支持依托高校開展農業科技推廣。深化西安市人民政府與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的科技戰略合作,積極推進都市現代農業綜合試驗示范站和六個產業技術推廣站建設。在西安現代果業展示中心建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西安都市農業綜合試驗示范站和產業技術推廣站,市財政每年安排160萬元用于綜合試驗示范站和產業技術推廣站的運行。(市農林委、市財政局)
(二十五)支持創建田園綜合體。采用改造與新建相結合的方式,在全市創建田園綜合體,市財政整合各類資金對確定創建的田園綜合體給予一定補助。同時,鼓勵區縣采取PPP等模式建設田園綜合體。(市農林委、市財政局)
八、支持商貿物流及外經貿發展
(二十六)支持服務業轉型升級。對新納入的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和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對符合條件的限上重點商貿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房租補助。對融資租賃業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補助。對商貿建設類項目按投資額的30%,給予不超過200萬元補助。對我市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進入中國服務業500強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0萬元補助;首次進入全國服務業行業百強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元補助。經市質監部門認定,對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含地方技術規范)的主要制定單位中,排名最靠前的本地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和15萬獎勵。對承擔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示范項目和試點項目并驗收合格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和20萬元獎勵。對承擔市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并驗收合格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旅發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會展辦、市統計局)
(二十七)支持重點物流企業發展。對新評為國家5A、4A、3A級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評為全國制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發展示范企業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從事運輸、代理、倉儲、裝卸、配送等一體化服務的物流企業,在西部大開發政策規定范圍內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免征關稅。對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自用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大型商貿企業將本市城區范圍內的物流業務外包給本市第三方物流企業使用標準化共同配送車輛進行配送,且外包實現銷售額占其在本市總銷售額30%以上的予以獎勵,同一企業累計獎勵不超過30萬元。(市發改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商務局)
(二十八)支持物流示范園區和口岸建設。支持建設農產品電子商務產業園和生鮮物流園區。對經市級部門認定的投資超過1億元、建筑面積超過10000平方米的電子商務產業園(電子商務物流園、電子商務金融孵化基地),按規定給予相應資金扶持。對我市口岸作業區內的口岸功能建設項目,通過貸款貼息和建設補助方式給予一定支持,貼息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補助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二十九)對符合中省《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認定標準,上年進口額3000萬元以上的前20戶申報企業,分檔給予每戶10—3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省、市國際知名出口品牌,上年出口額1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三十)支持外經企業走出去。對具有對外承包工程經營權的企業,直接承攬國際承包工程項目,按承包合同額每300萬美元獎勵1萬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在境外投資開辦生產性企業且能帶動我市出口的企業,實際投資額每100萬美元獎勵1萬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50萬元。鼓勵我市對外勞務合作做大做強,打造西安勞務品牌。(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九、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三十一)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對企業資質由一級升為特級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公路、通信、電力等“專精特新”企業由二級晉升為一級的,參照晉升特級標準給予獎勵。(市建委、市財政局)
(三十二)支持企業上規模發展。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臺階(超過100億元的,每100億元獎勵50萬元為一個臺階)獎補一次,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市建委、市財政局)
(三十三)積極引進市外建筑企業。對企業總部落戶我市的央企,給予500萬元獎勵;對落戶我市的央企區域公司,并取得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以及落戶我市的市外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當年給予100萬元獎勵。(市建委、市財政局)
(三十四)支持企業“走出去”發展。企業市外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億元、50億元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臺階(超過50億元的,每50億元獎勵50萬元為一個臺階)獎補一次,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市建委、市財政局)
(三十五)激勵企業創優奪杯。對承建(不含參建)的工程項目獲得“魯班獎”及“國家級優質工程金獎”的企業,每個項目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市建委、市財政局)
十、發揮“人才新政”促進作用
(三十六)支持人才引進。對進入“千人計劃”和“百人計劃”的引進人才,市財政分別給予每人50萬元和30萬元的配套資助,“市級引進人才”給予每人1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公開招聘形式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補助安家費3萬元,5年共15萬元。每年開展“西安之星”評選表彰,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領域評選領軍人才,按每人5萬元標準給予獎勵。對企業引進的ABC類人才,按該人才上一年度在西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西安市留成總額給予補貼。(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十七)支持人才創業。實施“百名雙創新星”計劃,每年通過“雙創”競賽活動選拔和培育100名左右創新能力強、創業項目優、發展潛力大的青年(大學生)人才,根據項目評審情況給予每人20-100萬元的項目資助。對在西安創辦企業或開展成果產業化活動的A類、B類、C類人才,分別給予一次性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項目配套獎補;參與雙創的D類人才,根據項目規模給予每人一次性2-5萬元項目資金資助。對高層次人才創辦的企業或核心成果在三年內實現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2000萬元的,獎勵50萬元;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的,獎勵100萬元;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的,獎勵300萬元。在政策執行期內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2億元、3億元、5億元的,分別獎勵400萬元、450萬元和800萬元。(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三十八)支持人才創新。對為西安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的個人或團隊,給予15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和技術進步一、二等獎的個人或團隊,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部級一等獎的個人或團隊,給予20萬元獎勵。在全市范圍內每年開展“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評選活動,給予 “西安工匠之星”每人獎勵3萬元,“西安工匠”每人獎勵1萬元。(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一、拓寬實體經濟融資渠道
(三十九)鼓勵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對在滬、深兩市主板和中小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80萬元的獎勵補助。對在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80萬元的獎勵補助。對在境內股票交易所非首發上市的企業,其中滬、深兩市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創業板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境外證券交易市場首發或實現融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非首發上市企業,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三板掛牌企業,分階段給予獎勵共計50萬元。對上市后增發或配股再融資,以及在新三板掛牌后增發融資的企業,按企業實際融資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單戶企業發債規模年度累計在5000萬元以上的,集合企業發債規模年度累計在2億元以上的,按融資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明確我省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的通告》(陜政發〔2018〕14號)要求,西安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正式更名,對在2018年3月28日之前在西安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掛牌企業開展再融資的,按照融資額比例2‰進行獎勵,獎勵不超過20萬元。(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四十)推進“政銀擔企”融資擔保服務體系建設。通過資本金注入、資源整合等方式,持續支持市級政策性國有融資擔保機構做大做強。對西安市轄區內各類擔保機構為本市中小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按照年平均擔保額給予分檔補貼獎勵,對實際發生的擔保業務代償損失,按照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風險補償,有效增強擔保機構抗風險能力。充分發揮西安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擔?;?、“助保貸”、“創業貸”、“園區貸”和“基地貸”等政策引導作用,為我市創新性、成長性小微企業提供優質融資擔保服務。積極推動實施“投貸聯動”和“投保聯動”業務試點,多渠道緩解實體企業融資難題。(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
(四十一)促進科技金融融合發展。支持以知識產權質押為核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業務開展,按照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20萬元的貼息。對合作擔保機構按照貸款擔保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對合作金融機構發生的貸款損失或代償,按照代償額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償。對參加科技保險的企業,按照其保費支出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補貼。對保險公司發生貸款違約賠付的,按照貸款項目實際損失金額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補償。(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四十二)積極落實各類創業貸款優惠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等,創業貸款擔保機構和經辦金融機構審核后發放不超過1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發放不超過200萬元貸款,市區縣財政按相關規定給予貼息。(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四十三)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按照“初創—成長—上市”的投資階段,加快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政府投資引導基金體系。統籌設立千億級規模的大西安產業基金,引導全市各級、各領域優勢產業基金發揮二次融資功能,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股和跟投,推進資本、技術、人才等資源要素向硬科技產業“八路軍”和實體經濟領域聚集。支持各產業龍頭企業、高校院所、創投機構和天使投資人,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和風險投資基金。對創投機構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滿2年(24個月)的,按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并給予10%—30%的投資損失風險補償。建立政府引導基金投入、收益和風險的不對稱機制,引導基金參股比例上限提高至30%,收益給予適當讓渡。(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商務局、市旅發委、市農林委、市委宣傳部、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十二、發揮政府購買服務引導作用
(四十四)積極推進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按照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程序,以項目申報、項目評審、資質審核、組織采購、合同簽訂、項目監管、績效評估、經費兌付等為主要內容的規范化購買流程,從基本公共服務、社會管理服務、企業管理咨詢和中介技術服務等方面向社會購買服務。落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鼓勵中小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活動,對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中小企業給予一定的支持。(市財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
十三、保障措施
(四十五)切實落實保障措施。以上政策的具體執行管理以市委、市政府發布的相關文件和市級部門聯合市財政局發布的相關制度辦法為準,政策無實施時間限定的,執行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跟蹤問效、督查督辦,切實使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市財政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資金籌措保障工作。各區縣、開發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支持實體經濟的政策措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