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成都臨空經濟示范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川發改地區函〔2017〕788號)
日期:2017年7月3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關于支持成都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的復函》(發改地區〔2017〕416號)要求,《成都臨空經濟示范區總體方案》已經我委核定并報請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作為成都臨空經濟示范區規劃建設管理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扎實推進各項建設任務。抓緊編制成都臨空經濟示范區發展規劃報省政府批復實施,規劃編制過程中要做好與國家、省總體規劃及有關區域規劃、專項規劃的銜接。
成都臨空經濟示范區要堅持統籌規劃、生態優先、臨空導向、節約集約、集聚發展,積極開展先行先試,著力探索體制機制創新。嚴格遵守相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落實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涉及規劃調整和重大項目建設要按規定程序另行報批。省級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能,在有關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加強對成都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發展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積極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有益經驗,有力有序推進成都臨空經濟示范區規劃建設。
附件:成都臨空經濟示范區總體方案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