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關于確定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的函
農經函〔2018〕5號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商請確定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有關事項的函》(農經函〔2018〕2號)的要求,吉林、江蘇、山東3省報送了整省試點方案,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了整市和整縣試點單位。經農業農村部研究,同意吉林、江蘇、山東3個省、河北省石家莊市等50個地市、天津市武清區等150個縣(市、區)為2018年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整省試點到2020年10月底結束,整市和整縣試點到2019年10月底結束。
現將試點單位名單印送你們,整省試點方案將在審核后分省批復。請落實工作責任,抓好宣傳培訓,創造保障條件,加強督導檢查,確保試點工作按期保質全面完成。
附件: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名單
農業農村部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