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于擴大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8〕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商務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際發展合作署、能源局、林草局、外匯局、藥監局、知識產權局《關于擴大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7月2日
關于擴大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的意見
商務部 外交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交通運輸部 農業農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衛生健康委 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國際發展合作署 能源局
林草局 外匯局 藥監局 知識產權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互利共贏開放戰略的決策部署,更好發揮進口對滿足人民群眾消費升級需求、加快體制機制創新、推動經濟結構升級、提高國際競爭力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在穩定出口的同時進一步擴大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維護自由貿易,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一帶一路”建設為統領,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在穩定出口的同時,主動擴大進口,促進國內供給體系質量提升,滿足人民群眾消費升級需求,實現優進優出,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深化改革創新。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營造創新發展環境,以制度、模式、業態、服務創新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以擴大進口增強對外貿易持續發展動力。
二是堅持進口出口并重。在穩定出口國際市場份額的基礎上,充分發揮進口對提升消費、調整結構、發展經濟、擴大開放的重要作用,推動進口與出口平衡發展。
三是堅持統籌規劃發展。堅持內外需協調、內外貿結合,推動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利用外資、對外投資、對外援助互動協同發展,遵循市場化原則,內外資一視同仁,促進經常項目收支平衡。
四是堅持互利共贏戰略。將擴大進口與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加快實施自貿區戰略緊密結合,增加自相關國家和地區進口,擴大利益融合,共同推動開放型世界經濟發展。
二、優化進口結構促進生產消費升級
(三)支持關系民生的產品進口。適應消費升級和供給提質需要,支持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日用消費品、醫藥和康復、養老護理等設備進口。落實降低部分商品進口稅率措施,減少中間流通環節,清理不合理加價,切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完善免稅店政策,擴大免稅品進口。(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外匯局、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積極發展服務貿易。調整《鼓勵進口服務目錄》。加快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大力發展新興服務貿易,促進建筑設計、商貿物流、咨詢服務、研發設計、節能環保、環境服務等生產性服務進口。(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增加有助于轉型發展的技術裝備進口。結合國內產業發展情況確定進口重點領域,充分發揮《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的作用,支持國內產業轉型升級需要的技術、設備及零部件進口,促進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優化鼓勵進口的成套設備檢驗模式。(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增加農產品、資源性產品進口。配合國內農業供給側改革和結構調整總體布局,適度增加國內緊缺農產品和有利于提升農業競爭力的農資、農機等產品進口。加快與有關國家簽訂農產品檢驗檢疫準入議定書,推動重要食品農產品檢驗檢疫準入。鼓勵國內有需求的資源性產品進口。(農業農村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國際市場布局
(七)加強“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充分發揮多雙邊經貿合作機制的作用,將“一帶一路”相關國家作為重點開拓的進口來源地,加強戰略對接,適度增加適應國內消費升級需求的特色優質產品進口,擴大貿易規模。(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實施自貿區戰略。繼續維護多邊貿易體制,堅定不移支持全球貿易自由化。積極推進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自貿區談判,加快建設立足周邊、輻射“一帶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貿區網絡。引導企業充分利用自貿協定優惠安排,積極擴大進口。加大促貿援助力度。(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際發展合作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落實自最不發達國家進口貨物及服務優惠安排。繼續落實有關給予同我建交最不發達國家97%稅目輸華產品零關稅待遇的承諾。繼續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給予最不發達國家服務貿易市場準入優惠措施。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向最不發達國家提供援助。(財政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際發展合作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積極發揮多渠道促進作用
(十)辦好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企業化經營,努力把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打造成為世界各國展示國家發展成就、開展國際貿易的開放型合作平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推動經濟全球化的國際公共產品,踐行新發展理念、推動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標志性工程。(商務部牽頭負責)
(十一)持續發揮外資對擴大進口的推動作用。完善外商投資相關管理體制,優化境內投資環境。積極引導外資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節能環保領域,進一步發揮外資在引進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優化進口結構等方面的作用。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和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推動對外貿易與對外投資有效互動。加快推進簽訂高水平的投資協定,提高對外投資便利化水平。深化國際能源資源開發、農林業等領域的合作,推動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帶動相關產品進口。(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能源局、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創新進口貿易方式。加快出臺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過渡期后監管具體方案,統籌調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正面清單。加快復制推廣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研究擴大試點范圍。加快推進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積極推進維修、研發設計、再制造業務試點工作。支持邊境貿易發展。(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改善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條件
(十四)大力培育進口促進平臺。充分依托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各類區域,不斷推進監管創新、服務創新,培育形成一批進口貿易特色明顯、貿易便利化措施完善、示范帶動作用突出的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優化進口通關流程。加快實施世界貿易組織《貿易便利化協定》,推進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打造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推進海關預裁定制度,開展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國際互認,推動檢測報告和認證證書的國際互認,提高進口貿易便利化水平。(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降低進口環節制度性成本。進一步規范進口非關稅措施,健全完善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加強進口行政審批取消或下放后的監管體系建設。落實國家對企業減稅降費政策,嚴格執行收費項目公示制度,清理進口環節不合理收費。(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快改善國內營商環境。加強外貿誠信體系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維護公平競爭。推進以缺陷進口消費品召回體系為核心的進口消費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進口消費質量安全投訴平臺。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規范和完善國內市場秩序。(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新形勢下擴大進口工作,根據本意見,按照職責分工,明確責任,抓緊制訂出臺具體政策措施,推進政策落實。商務部要切實發揮牽頭作用,加強指導,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