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沈撫新區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沈撫新區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
為確保稅務機構改革后各項稅收工作平穩有序運行,現就國家稅務總局沈撫新區稅務局(以下簡稱“沈撫新區稅務局”)掛牌后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新組建的沈撫新區稅務局,辦公地址為遼寧省撫順經濟開發區芳庭街7號,郵政編碼:113000,聯系電話:024-53950088。
二、沈撫新區稅務局掛牌后啟用新的行政、業務印章(暫不包括財務印章,下同),以國家稅務總局沈撫新區稅務局的名稱開展工作,原遼寧省沈撫新區國家稅務局、遼寧省地方稅務局沈撫新區分局機關的行政、業務印章停止使用。相關證書、文書、表單等啟用沈撫新區稅務局的名稱、局軌、字軌和編號。
三、沈撫新區稅務局掛牌后,原遼寧省沈撫新區國家稅務局、遼寧省地方稅務局沈撫新區分局稅費征管的職責和工作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沈撫新區稅務局承繼,尚未辦結的事項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沈撫新區稅務局辦理,已作出的行政決定、出具的執法文書、簽訂的各類協議繼續有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對人已取得的相關證件、資格、證明效力不變。
四、原遼寧省沈撫新區國家稅務局、遼寧省地方稅務局沈撫新區分局承擔的稅費征收、行政許可、減免退稅、稅務檢查、行政處罰、投訴舉報、爭議處理、信息公開等事項,在新的規定發布施行前,暫按原規定辦理。行政相對人等對沈撫新區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依法向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五、納稅人在綜合性辦稅服務廳、網上辦稅系統可統一辦理原遼寧省沈撫新區國家稅務局、遼寧省地方稅務局沈撫新區分局業務,實行“一廳通辦”“一網通辦”“主稅附加稅一次辦”。12366納稅服務熱線不再區分國稅地稅業務,實現涉稅費業務“一鍵咨詢”。
六、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規定需要向原遼寧省沈撫新區國家稅務局、遼寧省地方稅務局沈撫新區分局分別報送資料的,相同資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規定需要在原遼寧省沈撫新區國家稅務局、遼寧省地方稅務局沈撫新區分局分別辦理的事項,同一事項只需申請一次。
七、沈撫新區稅務局掛牌后,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制章。掛牌前已由原遼寧省國家稅務局、遼寧省地方稅務局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和原遼寧省國家稅務局已監制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在2018年12月31日后繼續使用。納稅人在用稅控設備可以延續使用。
八、沈撫新區稅務局掛牌后,啟用新的稅務檢查證件。原遼寧省沈撫新區國家稅務局、遼寧省地方稅務局沈撫新區分局機關制發的有效期內的稅務檢查證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
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沈撫新區稅務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