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
豫政辦〔2018〕35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6月16日
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更大范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45號)和省委、省政府“證照分離”改革有關要求,推動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問題,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進一步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推動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由審批改為備案,推動一批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提高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加強市場準入管理,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信息共享水平,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動力,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試點期為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二、改革方式
結合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際,參照河南自貿區試點經驗,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將能分離的許可類的“證”分離出去。
(一)直接取消審批。對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以及通過事中事后監管可以達到原設定涉企證照管理目的的事項,取消行政審批,實行行業自律管理,允許企業直接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包括“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一、二類)”等5項行政許可事項。
(二)由審批改為備案。為及時、準確獲得相關信息,更好地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依法改變部分行政審批事項行權方式,實行備案管理。企業將相關材料報送有關部門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不再對備案材料進行核準或許可。有關部門發現企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通過事中事后監管予以糾正或處罰。包括“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等2項行政許可事項。
(三)實行告知承諾制。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能夠對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通過事中事后監管予以糾正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實行告知承諾的行政許可事項,由行政審批機關制作告知承諾書,并向申請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業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業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即可辦理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申請人達到法定許可條件后方可從事被許可行為。包括“設立外商投資電影院許可”等22項行政許可事項。
(四)提高審批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或改為備案,也不適合采取告知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公開辦事程序,明晰具體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列明審查要求和時限,實現服務事項標準化、辦理過程公開透明、辦理結果有明確預期,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大力推行并聯審批、證照聯辦,壓縮企業辦事環節。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及分所執業許可”等35項行政許可事項。
(五)強化特定活動準入監管。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許可事項,嚴格依法審批,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加強風險控制,強化市場準入管理,不得隨意放寬審批條件。包括“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審批”等33項行政許可事項。
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逐項梳理明確辦事依據、材料、程序和時限,研究優化辦事流程、縮減自由裁量空間、提高工作效率的具體措施辦法。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加強行業規范建設,制定明確具體的行業經營標準,培育壯大行業組織,發揮行業自律和規范的引導作用。
三、改革措施
(一)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探索完善監管措施。對取消審批或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等事項,要逐項研究細化自律準則和標準,強化日常監管,做到放開準入和嚴格監管相結合,確保無縫銜接、不留死角。對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要逐項明確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和管理要求,形成突出監管措施的配套管理辦法,將監管責任落到實處。要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戒力度。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從對市場主體的審批監管轉變為合規監管,通過抽查、指導行業協會自查、信用評級等事中事后監管方式,督促指導企業嚴格執行行業規范,守法守規守信經營。健全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制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實現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間的信息實時共享和工作聯動,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綜合執法改革,打造綜合監管模式,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監管效率,積極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問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提高信息共享水平。進一步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為優化行政審批、提升監管效能提供有力支撐。針對行政審批中申報材料重復提交、重復審查、重復證明等問題,加快推進公民、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基本信息共享,探索實現部門間企業基礎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共享、業務協同,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要提前完成接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工作,盡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信息共享。
(三)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的盡量整合、能簡化的盡量簡化、該減掉的堅決減掉的原則,全面梳理、分類處理各類涉企證照事項。深入實施“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按照“成熟一批、整合一批”的原則,將“證照分離”改革后屬于信息采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證照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繼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對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企業能夠自主管理的事項以及通過事中事后監管可以達到原設定涉企證照事項目的的行政許可事項,要逐步取消或改為備案管理,同時統籌做好向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下放省、市級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省編辦、工商局、省政府法制辦牽頭負責改革推進和相關協調、政策指導工作,省級和漯河、焦作市政府各有關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具體實施。各級、各有關部門和開發區管委會要充分認識“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將該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主體,加強統籌協調,周密制定各項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明確時間節點,層層壓實責任,確保改革措施取得積極成效。
(二)鼓勵探索創新。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尊重并發揮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首創精神,積極營造良好環境。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要敢為人先、積極探索,當好改革“排頭兵”,打造改革“新高地”,及時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和做法。
(三)加強宣傳交流。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政務宣傳媒介等,及時宣傳報道“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新進展、新舉措、新成效,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聽取企業反饋意見,不斷優化改革舉措,引導企業和公眾充分知曉改革內容,準確把握改革政策、自覺應用改革成果,在全社會營造理解、關心、支持“證照分離”改革的良好氛圍。
(四)堅持依法推進。落實“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的要求,依照法定程序開展相關工作,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對超出改革試點范圍的其他事項,改革方式不涉及修改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省、市政府文件的,可參照上述改革方式自行改革;涉及修改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省、市政府文件的,按規定程序報批。
(五)強化督導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和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強對“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督促檢查,對責任落實到位、大膽創新改革的進行通報表揚,對敷衍塞責、延誤改革、工作不力的進行懲處問責。
附件:
1.漯河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具體事項表(共97項)
2.焦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具體事項表(共97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