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啟用新發票監制章及調整普通發票防偽措施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0號
按照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國家稅收征管體制改革要求,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新的稅務機關已經成立。為保障納稅人正常用票和稅務機關發票管理工作的順利銜接,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山西省稅務局為保障納稅人正常用票和稅務機關發票管理工作的順利銜接,省局決定啟用新發票監制章,并對普通發票防偽措施進行調整?,F公告如下:
一、啟用新發票監制章
新的發票監制章全稱為“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山西省稅務局監制”,形狀為橢圓形,長軸為3厘米,短軸為2厘米,邊寬為0.1厘米,內環加刻一細線。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下環分別刻制“稅務局監制”字樣,中間刻制“山西省”,字體為楷體。
二、調整普通發票防偽措施
(一)山西省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平推式)、山西省稅務局通用手工發票統一使用專用防偽無碳復寫紙,山西省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統一使用專用防偽雙膠紙。
發票聯中含安全線,安全線上印制“山西稅務”字樣。發票聯在自然光下觀察與普通紙張基本相同,透光可見“山西稅務”的黑水印字樣,在紫外光下可見紅、藍色防偽熒光纖維。
(二)山西省稅務局監制的其他單聯普通發票統一使用專用防偽雙膠紙,其他雙聯或多聯普通發票統一使用專用防偽無碳復寫紙。
發票聯在自然光下觀察與普通紙張基本相同,透光可見“山西稅務”的黑水印字樣,在紫外光下可見紅色、藍色防偽熒光纖維。
(三)山西省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手工發票、通用定額發票的發票聯印有“稅徽”圖案,“稅徽”圖案使用變色溫度為50℃的紫外熒光紅溫變油墨印制。
發票上的“稅徽”圖案在紫外光照射下顯紅熒光,當50℃以上熱源置于發票背面的“熱感應區”時,發票正面的“稅徽”圖案顏色變淺或呈無色。
(四)山西省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手工發票、通用定額發票的發票聯印有用銀漿覆蓋噴印的防偽密碼標貼,實行密碼防偽。
(五)發票監制章內圈為“山西省稅務局監制”微縮文字,使用放10倍以上放大鏡下觀察,微縮文字內容清晰可見。
(六)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及密碼采用數碼噴印工藝印制,置于十倍以上放大鏡下,可看到號碼由顆粒狀圖案組成。
三、實施時間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山西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調整部分普通發票防偽措施的公告》(山西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9號)及原山西省國家稅務局發票監制章同時廢止。原山西省國家稅務局監制的普通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