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做好2017年度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工作的通知
贛工商個字〔2018〕1號
各設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省直管試點縣(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現將《工商總局關于做好2017年度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工作的通知》(工商個字〔2018〕1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年報宣傳教育力度
各地要將年報宣傳教育工作常態化,不斷創新宣傳方式方法、拓展宣傳層次領域,有針對性地擴大宣傳范圍,切實提高年報公示工作社會知悉度。要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平臺廣泛宣傳年報工作,將日常宣傳與年報關鍵節點宣傳相結合。不僅要向市場主體宣傳,也要向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社會組織和廣大群眾進行宣傳,積極協調鄉鎮、街道、稅務部門、金融機構、農業管理部門等單位發揮部門優勢,促進廣大市場主體參加年報工作。要結合推廣“星級文明誠信個體戶”創評暨“誠商信貸通”、開展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評定等活動,加強對年報等信用信息的運用,讓不按時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異常的受到懲罰,讓按時年報、守法經營的得到甜頭,通過樹立正反兩方面的鮮活典型,真實體會到年報公示的意義和作用,以及不按時年報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
二、嚴肅年報工作紀律
年報公示是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各地要嚴格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公示暫行辦法》所規定的方式方法和操作步驟,指導廣大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自主填報年報,堅持實事求是,不得代替填報。要自覺維護年報政策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嚴禁在年報過程中搭車收費、亂收費,或者故意拖延辦理,造成申請人多次往返。省局將加大對年報的督查力度,對亂收費禁而不絕、群眾反映集中強烈、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查處并向當地政府及紀檢監察部門通報。
三、結合年報推動個體工商戶統一代碼的全覆蓋
自2016年12月1日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以來,我省已有60萬個體工商戶換發了加載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但仍有110萬個體工商戶持舊版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為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現登記基礎信息的部分共享,按照《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建立覆蓋全面、穩定且唯一的統一代碼制度”的總體目標要求,各地要盡快完成現有存量個體工商戶注冊號向統一代碼的過渡,要結合個體工商戶年報工作,積極引導存量個體工商戶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爭取在2018年底完成存量個體工商戶換照工作,為加快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實現信息共享創造基礎條件。
請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局于2018年7月25日前將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工作總結,于2018年9月30日前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抽查工作總結分別報省工商局個體處。年報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請隨時報告。
江西省工商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