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企業年金方案備案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
粵人社函〔2018〕616號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企業年金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令第36號)第九條規定“跨省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報送其總部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我省原有關參加省直養老保險統籌單位的企業年金方案在省廳備案的規定與上述規定不一致。近日我廳下發的《關于貫徹落實〈企業年金辦法〉的通知》(粵人社函〔2018〕326號)已明確,“原省有關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地的規定與《企業年金辦法》第九條規定不一致的,按照《企業年金辦法》第九條規定執行,備案的變更也按照該規定執行”。同時,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和最大限度減少省級政府部門對微觀事務管理的精神,廳企業年金方案備案下放工作也應遵循上述要求。
按照上述規定,省廳從2018年2月1日起只負責“跨省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在省社保局參加養老保險的其他駐穗單位的企業年金方案備案由廣州市負責。請你局認真做好各項承接工作,及時修改辦事指南,完善辦事流程,優化信息系統,加強宣傳指引,確保承接順暢。請于3月30日前將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承接落實情況報送我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