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核定2017年春季部分教材價格的函(川發改價格函〔2016〕1419號)
日期:2016年12月27日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2017年春季部分中小學教材定價送審的請示》(新文〔2016〕407號)收悉。
根據原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新聞出版局《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出版總署<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川價發〔2006〕107號)和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四川省新聞出版局、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關于中小學循環使用教材價格政策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561號),經審核,核定2017年春季部分中小學教材價格于后,請遵照執行。
附件:
2017年春季部分中小學教材價格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