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解決群眾辦事堵點問題的通知
教技廳函〔2018〕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請全力以赴解決群眾辦事堵點問題加快實現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通知》(發改電〔2018〕200號,以下簡稱《通知》),對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解決群眾辦事堵點問題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教育系統共有6項堵點問題,涉及學籍、學歷學位信息共享、轉學業務辦理等工作。按照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的要求,現就解決《通知》中涉教育的堵點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的統籌協調。
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的第一負責人,應將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納入重點工作予以研究部署,制定明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細化責任清單,為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提供必要的保障,確保解決群眾堵點問題工作落實到位。
二、全面規范教育數據管理。
各單位應參考《教育部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教育數據管理辦法》,制定本單位的數據管理辦法,規范數據采集、儲存、共享、公開等各個環節,完善全生命周期的數據管理。建立健全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探索基于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的數據共享公開體系。全面加強教育數據的網絡安全防護水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落實黨對網絡安全工作的領導,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切身利益。
三、促進數據共享開放支撐政務服務。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是“中央統一建設,部省兩級部署”省級平臺的主管單位,對平臺數據擁有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并承擔安全責任。根據地方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等工作要求,可自主決定本地區平臺數據共享工作,為支撐地方政府服務、實現“一網通辦”提供支撐。需調度跨地區教育數據,可由本地區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牽頭單位按照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的接口要求,向我部提出數據接口調用的申請,我部將按要求盡快受理。
四、減少不必要的證明材料。
基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的省內學籍查詢功能,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辦理省內中小學生轉學業務時不應再收取學籍信息相關的紙質版材料;教育部將于2018年9月10日上線跨省查詢功能,功能上線后,辦理中小學生跨省轉學業務不再收取學籍信息相關的紙質版材料。在此基礎上,對本單位、本地區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梳理,對可經政務信息系統或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查詢到的學生、教師、機構等基本信息,一般不得要求另開證明。配合“立改廢”工作開展,清理與信息共享要求不符的行政法規、規章、政策,讓群眾少跑腿,數據多跑路。清理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文件障礙,可向我部反映。
五、提高政務應用的工作效率。
各高校應規范本校學生丟失學歷、學位證書,申請補辦學歷、學位證明書的受理流程,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結。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規范本地區高校的相關業務。各單位應對群眾申請辦理的事項進行梳理,明確辦理時限,落實限時辦結制。以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為抓手,提高辦事效率,簡化辦事流程,推進線上線下融合,提供渠道多樣、簡便易用的政務服務。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工作,以此為契機著力解決群眾辦事堵點,相關工作情況請于9月30日前報教育部科技司。聯系人及電話:潘潤愷 010-66096457。
教育部辦公廳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