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統一調整預約辦稅規則的通知
尊敬的納稅人:
您好!為進一步方便納稅人,優化預約辦稅服務,廣州市稅務部門自2018年6月16日起在全市辦稅服務廳執行統一預約規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預約業務范圍
全市辦稅服務廳對可辦理的所有涉稅(費)業務提供預約服務。
二、預約渠道
納稅人可通過廣東省、廣州市稅務部門官方微信進行預約。
三、預約規則
(一)納稅人(繳費人)可提前1-3個工作日進行預約。
(二)每月第一個工作日上午為發票盤點時間,發票領用和發票代開業務不可預約。每月23日下午為全市辦稅服務廳集中學習時間(逢雙休日、節假日順延),全部業務不可預約。
(三)企業辦稅按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預約,個人辦稅按身份證號預約。
(四)實行按戶預約,每個預約號可辦理同一戶(個)納稅人不同類型的多項業務(只需按其中一項業務預約),所辦業務涉及不同窗口的可“一號通辦”。納稅人在同一工作日的上午或下午,對同一業務號段只可預約一次。
(五)納稅人(繳費人)可于預約時間段提前15分鐘到達現場取號。預約成功后無法準時到場取號的,需提前取消預約;未提前取消且未在預約時段內到場取票的,視為失約。
(六)累計失約3次或1個月內累計取消預約5次的預約人將被納入“黑名單”,自納入“黑名單”當日起30日內無法預約廣州市任何一家辦稅服務廳(點)業務。
感謝廣大納稅人的大力支持,讓我們攜手努力,共同營造一個更加和諧、高效、有序的辦稅環境!
廣州市國家稅務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