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風險提醒
尊敬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5〕205號)有關規定,單位向個人支付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時,無論是否達到納稅標準,均應在稅法規定的期限內如實、準確進行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并解繳稅款。
近期,稅務部門通過數據分析,發現部分納稅申報數據存在較高涉稅風險。如:個人工資薪金為0元或1元、單位大部分員工長期工資薪金為3500元、規模較大或經營狀況較好的單位長期申報稅額為0元等情形,明顯不符合常理。稅務機關將定期針對上述情形,進行評估核查。請相關單位和個人及時排查上述涉稅風險,如實、準確進行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