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民政局關于對下放民辦醫療機構及公辦轉民辦非營利醫療機構登記管理的通知
鄭民文〔2018〕10號
各縣(市、區)民政局:
為進一步轉變職能,簡政放權,規范醫療機構的登記管理,現將下放民辦醫療機構及公辦轉民辦營利醫療機構登記管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放民辦醫療機構的登記管理
1、為方便被下放醫療機構變更登記,可采取“檔案整體移交,先移交后變更”的方式。有接管任務的各區民政局,盡快到市民政局辦理檔案移交手續。
2、為保持政策的連續性,下放管理的民辦醫療機構可暫先變更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統一信用代碼等其它內容可暫不變。
二、公辦轉民辦非營利醫療機構的登記管理
1、公辦轉民辦非營利醫療機構應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成立登記材料,辦理登記手續。
2、公辦轉民辦非營利醫療機構可保留原名稱進行登記。
各縣(市)、區要切實履行登記管理機關的職責,對下放及公辦轉民營醫療機構加強監督管理,并積極支持其發展。
鄭州市民政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