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
建辦法函〔2018〕282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部機關各單位:
現將《2018年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8年6月8日
2018年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
為貫徹落實《全國普法辦公室關于印發〈2018年全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全國普法辦〔2018〕1號)精神,結合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工作要點。
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
1.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學懂弄通做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真正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切實增強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2.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研判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給普法工作帶來的新形勢、新要求,把普法作為公共法律服務的重要內容,把普法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提高全民族法治素養、與開展法治實踐、與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增強人民群眾在法治建設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深化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主題法治宣傳實踐活動。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大力宣傳改革開放40周年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法治建設的新成就,推動全社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突出學習宣傳新修訂的黨章,推動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大力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4.根據中央統一部署,在全黨全社會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宣傳教育活動。把學習宣傳憲法同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密結合起來,引導全系統深化對黨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大力宣傳我國憲法的基本內容和地位作用,大力宣傳我國憲法實施的重要成就。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憲法意識。組織開展國家憲法日系列宣傳。
5.加強對重點對象的憲法宣傳教育。落實《關于完善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實施方案》,加強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傳教育,抓住“關鍵少數”,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憲法知識和憲法意識教育,牢固樹立憲法法律權威。
6.結合實行“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把憲法宣傳作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的共同任務,推動憲法進機關、進工地、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鄉村、進網絡等,使憲法走進千家萬戶、融入人民群眾日常生產生活中。
三、扎實抓好“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
7.大力推進普法與執法有機融合。探索建立全系統“誰執法誰普法”工作示范點。推廣“誰執法誰普法”履職情況報告評議的做法。
8.深入開展以案釋法。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案例庫建設,組織開展典型案例征集發布工作。推動國家機關領導干部旁聽庭審經?;?、制度化。
四、推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標標準化
9.根據黨的十九大關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養的新要求,指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圍繞工作大局、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調整、充實“七五”普法目標。以需求定主題,以問題為導向,深化分類法治宣傳教育,開展精準普法。
10.主動服務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圍繞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圍繞住房城鄉建設部2018年的重點工作,加強憲法法律宣傳,營造濃厚法治氛圍。
五、推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體系化
11.以注重工作實效為導向,研究制定法治宣傳教育考核指標體系。推動將普法考核納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績效考核、文明創建考核等內容。
12.在全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組織開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活動。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認真總結本地區“七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將“七五”普法工作中期總結報住房城鄉建設部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法規司)。
六、推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專業化
13.把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切實增強普法依法治理專業能力。旗幟鮮明講政治,牢牢把握宣傳的正確政治方向。
14.轉變工作理念和作風。以實行“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為契機,推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普法辦從直接普法人轉變為普法組織協調人。把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普法辦“機關化”管理職能向公共服務職能轉變,主動作為、創新應變。
15.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作用,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專業化水平??偨Y推廣宣傳各類典型經驗,進一步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學有榜樣、干有方向。
16.在充分調查研究基礎上,研究制定法治宣傳教育法稿,推動法治宣傳教育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