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生態環境保護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的通知
環發〔201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農業、林業、氣象部門,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
《生態環境保護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已經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生 態環境保 護人 才發展中長 期規劃(2010-2020年)
環境保護部 國土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農業部 林業局 氣象局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