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11月15日
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有關發電企業:
為維持四川電網統調統分公用燃煤電廠正常經營,促進電力行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四川省統調統分公用燃煤機組電價補償措施》(川發改價格〔2015〕891號)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2016年四川主網統調統分水電企業超發電量的函》(川經信電力函〔2017〕786號),經研究,決定利用2016年四川電網統調統分水電站超發電量收益清算資金,對我省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的現有統調統分公用燃煤機組欠發電量進行電價補貼?,F就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2016年四川電網統調統分水電站超發電量共379345萬千瓦時,按超發電量的50%進行清算(每千瓦時0.10元),形成收益清算資金18967.25萬元。
二、利用上述收益清算資金18967.25萬元對2016年四川電網統調統分公用燃煤機組欠發電量2155036萬千瓦時進行電價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88分。
三、各燃煤機組補貼金額及對應水電站超發收益清算資金等詳見附件。
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0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委(資源和環境價格處)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以便核實。
聯系人:任筱虎,聯系電話:028-86702116。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濱江東路156號發展大廈四川省發展改革委(資源和環境價格處),郵編:610021。
附件:2016年四川電網統調統分水電站超發電量收益對應補貼公用燃煤機組欠發電量表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