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固體廢物進口管理,防治進口廢物環境污染,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結合《進口廢物管理目錄》的執行情況,現對《進口廢物管理目錄》進行如下調整:
將“ 1703100000甘蔗糖蜜”“ 1703900000其他糖蜜” “2525300000云母廢料”“2804619011含硅量>99.9999999%的多晶硅廢碎料”“2804619091其他含硅量不少于99.99%的硅廢碎料”“4004000090未硫化橡膠廢碎料、下腳料及其粉、?!薄?115200090成品皮革、皮革制品或再生皮革的邊角料”等7種固體廢物,從《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調入《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
《進口廢物管理目錄》(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質檢總局2014年第80號公告)所附目錄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環境保護部 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海關總署
質檢總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