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規范收費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財〔2018〕8號
廳直屬各單位,廳管各社會團體:
根據省紀委駐廳紀檢組關于開展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規范收費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要求,結合省廳接到的群眾反映和監督檢查發現的違規收費行為,為解決我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在收費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收費行為,經研究,決定開展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規范收費行為專項治理?,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專項治理的目標是通過專項治理,規范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的收費行為,糾正各種財經違法違紀行為,從源頭上杜絕違規收費和設立賬外資金,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實施細則落到實處,防范各種腐敗現象的發生。
二、專項治理的范圍為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
三、專項治理的內容,主要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和收費管理情況等。
(一)收費項目,是指向收費對象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和自行設立的收費項目。
(二)收費標準,是指向收費對象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和自行設立的收費的標準。
(三)收費依據,是指向收費對象收費的依據,包括有關部門下發的收費文件和自行設立收費項目下達的文件等依據。
(四)收費管理情況,是指收取的收費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管理,或放在所屬單位管理,或自行保管,或放在相關單位保管(具體單位名稱)等情況。
四、專項治理工作的方法步驟。專項治理工作共分為四個階段,自4月20日開始,6月底結束。
(一)宣傳發動,做好準備(4月20- 30日)。廳里召開動員布置會,進行宣傳發動,安排布置專項治理工作,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根據會議要求,做好專項治理準備工作,及時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糾,進行整改(5月1-25日)。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要按照統一部署,制定各自開展規范收費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方案,落實工作措施,對照專項治理的內容,做到不走過場,自查面必須達到100%。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嚴肅整改,違規收費的必須立即停止收費,設立的賬外資金必須在自查自糾階段如數轉入單位符合規定的賬簿,依法進行賬務處理。請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務必于2018年5月23日前將本單位和社會團體自查自糾和整改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及附表(包括《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規范收費行為專項治理自查情況表》、《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借出人員情況登記表》一式兩份,經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分別報送廳計劃財務處和省紀委駐廳紀檢組。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負責人對自查自糾工作負完全責任。
(三)重點檢查,責任追究(5月26日-6月10日)。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自查自糾不認真、不按時報送自查自糾情況、違規收費現象嚴重、有群眾反映線索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作為重點檢查對象,將組織相關人員查閱相關單位會計資料,核對相關財務賬目。對重點檢查出來的問題進行處理,凡是發現違規收費和設立賬外資金的一律嚴肅追責、從重處理,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
(四)建章立制,規范管理(6月10-30日)。根據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開展規范收費行為專項治理情況,深入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完善相關制度,強化源頭控制,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杜絕賬外資金,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加強財務管理。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要根據專項治理和自查自糾情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堵塞各種漏洞,進一步規范單位財務管理。
五、專項治理工作的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要充分認識開展規范收費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把專項治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進一步強化責任,精心抓好落實。
(二)認真組織自查。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財務的領導和財務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在自查過程中,需指定專人,建立起分工明確、配合有力的工作協調機制,對本單位經濟業務活動進行一次全面清理,確保各種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做到無遺漏、無死角,要盡量把問題解決在自查自糾階段。
(三)強化責任追究。自查整改從寬處理,重點檢查出來的問題將嚴肅處理。對工作組織領導不力、自查自糾及拒絕接受重點檢查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將給予批評并責令整改。
(四)加強監督檢查。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這次專項治理的要求,逐項進行檢查,切實進行整改,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
附件:【點擊下載】
1.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規范收費行為專項治理自查情況表
2.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屬事業單位和廳管社會團體借出人員情況登記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