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學習宣傳活動方案的通知》
豫建法〔2018〕1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現將《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學習宣傳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學習宣傳。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4月23日
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學習宣傳活動方案
為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憲法的有關精神,做好憲法的學習宣傳工作,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省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主題宣傳活動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義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國的總依據,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我國現行憲法堅持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推動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進程,維護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我國現行憲法體現了黨領導人民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功經驗,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發展成果。這次對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更好體現了人民意志,更好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更好適應了提高黨的長期執政能力、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了有力憲法保障。
二、總體要求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以“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為主題,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廣泛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活動。通過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群眾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自覺做憲法信仰的崇尚者、憲法精神的弘揚者、憲法權威的捍衛者、憲法實施的推動者,為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全面依法治省、推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健康穩定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三、工作安排
(一)推動憲法學習宣傳進機關。落實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抓住“關鍵少數”,加強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學習教育。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一次黨委(黨組)中心組通讀憲法、舉辦一次憲法知識講座、舉行一次憲法宣誓活動、組織一場憲法知識考試等“四個一”憲法學習宣傳活動,增強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憲法觀念,帶頭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
(二)推動憲法學習宣傳進企業、進工地。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工作在5月中旬以前組織力量深入企業、工地開展憲法法律宣傳,加強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工地從業人員的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和引導他們樹立誠信守法意識,提高依法經營能力,幫助他們依法維權,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糾紛。
(三)推動憲法學習宣傳進社區。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推動憲法學習宣傳向社區延伸,在6月底以前廣泛開展“憲法進社區”活動,引導和督促物業管理服務單位以開展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為載體,結合宣傳《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廣泛動員法律服務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深入社區開展宣傳活動,通過采取懸掛橫幅、設立法治咨詢臺、法治講座、贈送宣傳冊等形式,使憲法走入社區群眾。
(四)推動憲法宣傳進公共場所。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凡有獨立辦公場所的,均要在戶外懸掛憲法宣傳橫幅(集中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和12月份兩個時間段),在宣傳欄粘貼憲法宣傳內容;要在所管理和服務的人群集中場所、文化陣地、文化長廊利用電子顯示屏、板報、墻報、櫥窗、標語等宣傳憲法知識。做好憲法元素與法治文化陣地設施有機融合,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五)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真組織開展今年“12·4”國家憲法日系列宣傳活動。著重在12月4日國家憲法日前后,聯合相關部門,推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以憲法學習宣傳教育為重點,集中組織開展憲法法律宣傳活動,再一次掀起憲法學習的熱潮,進一步弘揚新時代憲法精神,培植法治信仰,推動全民守法。
四、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切實增強思想自覺、行動自覺,以最高標準組織好憲法宣傳。要把深入學習宣傳憲法作為當前最突出的政治任務,作為推動落實“七五”普法規劃的重要載體,作為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重要舉措,強化領導,整合部門資源,結合各自職能,制定宣傳活動計劃和具體方案,明確任務、明確時限、責任到人,抓好落實,確保各項活動有序開展。
(二)強化督促檢查。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轄縣市區有關單位憲法學習宣傳的督促指導,根據省普法辦有關要求,省廳將依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和普法責任清單的規定,適時對相關單位憲法學習宣傳活動進行督促檢查,對開展活動不力的單位,將發出督辦提醒函。同時,將把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活動列入今年依法行政考核和“七五”普法中期督導內容進行督促檢查。
(三)加強宣傳報道。各單位要加強對憲法學習宣傳活動的宣傳報道,主動與新聞媒體聯系溝通,及時將本部門開展活動情況及成效通過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力爭形成線上線下、網上網下、上下聯動的宣傳聲勢,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