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推進農商互聯助力鄉村振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發〔2018〕1號)要求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部署,進一步加強產銷銜接,發揮農產品流通對促進農業生產和保障居民消費的重要作用,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促進農民增收,助力精準扶貧和鄉村振興,商務部決定推進農商互聯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農商互聯工作的重要意義
農商互聯是指農產品流通企業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全面、深入、精準對接,發展訂單農業、產銷一體、股權合作等模式,實現聯產品、聯設施、聯標準、聯數據、聯市場,打造上聯生產、下聯消費,利益緊密聯結、產銷密切銜接、長期穩定的新型農商關系。
一是有利于推動產業興旺,促進農業現代化。推進農商互聯,發揮流通對生產的先導性作用,推動農業生產圍繞市場需求,優化品種結構和產業布局,提升規?;?、標準化和信息化水平,逐步形成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優勢產業和品牌,推動農業走質量興農之路,農業發展由總量擴張向質量提升轉變,實現農業綠色化、優質化、特色化、品牌化,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
二是有利于密切城鄉聯系,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推進農商互聯,發揮流通連接城鄉紐帶作用,帶動人才、資金、技術、信息等要素資源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為鄉村振興注入發展活力和動力,推動形成農商互促、城鄉互補的新型農商城鄉關系,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三是有利于提升農產品價值,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推進農商互聯,構建暢通、安全、高效的農產品銷售渠道,培育農產品品牌,提升農產品附加值,推動建立更加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完善利益鏈,讓農民合理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促進農民持續穩定增收。
四是有利于提升農產品供給質量,促進農產品消費升級。推進農商互聯,打造產加銷密切銜接的農產品全產業鏈條,推動農產品按照消費需求進行生產,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保障農產品基本消費,促進農產品中高端消費,滿足農產品平衡充分消費需求。
二、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新發展理念,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按照鄉村振興戰略總體要求,通過政策引導、市場參與的方式,著力構建長期穩定的產銷關系,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優質農產品品牌,打造符合現代農產品流通需求的產業鏈標準體系,加強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和農民增收,助力產業精準扶貧和鄉村振興。
(二)主要目標。重點針對農產品主產區和優勢產區的農產品,推動農產品流通企業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利益緊密聯結、產銷密切銜接的新型農產品產銷關系,不斷提高訂單農業、產銷一體、股權合作等長期穩定的農產品流通模式在農產品流通中的比重,讓農產品不僅產得出、產得好,而且賣得出、賣得好。
三、重點任務
(一)構建長期穩定產銷銜接機制。引導農產品產銷銜接機制從松散、短期、易變向緊密、長期、穩定轉變。支持農產品流通企業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簽訂長期采購協議,發展訂單農業。支持農產品流通企業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向生產或銷售環節延伸產業鏈條,實現產加銷全產業鏈一體化經營。支持農產品流通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參股控股、兼并收購等多種方式進行股權投資合作,實現產銷優勢互補、風險利益共擔共享的產銷銜接。
(二)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農戶的組織帶動作用,組織農戶通過土地流轉、托管等各種方式開展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生產規?;?、集約化、機械化水平。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產品流通企業對接,實現農產品優質優價,促進農民增收。加強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及農業生產者的培訓引導,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接市場的能力,提高農戶生產高品質農產品的技術和能力。
(三)培育打造農產品品牌。推動農產品流通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強檢驗檢測、可追溯體系建設,從源頭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按照市場需求優化種、養、加結構,生產適銷對路的產品,提高農產品品質。以特色優質農產品為重點,強化品牌建設工作,選擇一批品質上乘、標準化程度高的特色優質農產品開展多種形式的營銷促銷,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產品特性鮮明的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推動農產品流通企業開展品牌推廣活動,集中進行品牌宣傳,樹立品牌形象。
(四)打造全產業鏈條標準體系。建立覆蓋農產品種養加工、檢驗檢測、質量分級、標識包裝、冷鏈物流、批發零售等各環節,國標、地標、團標、企標有機結合的全產業鏈標準體系,為提高農產品品質、提升流通企業服務質量提供標準支持。推動農產品流通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強標準的推廣應用,提升農產品生產和流通的標準化水平。
(五)扶持貧困地區農產品產銷對接。推動農產品流通企業深入貧困地區,發揮市場資源優勢,幫助貧困地區發展特色、優勢農產品產業,積極探索適合貧困地區的農產品產銷對接措施。支持和鼓勵農產品批發市場、零售企業和農產品電商企業設立貧困地區農產品銷售專檔、銷售專柜和扶貧頻道,推動貧困地區農產品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進社區,拓展銷售渠道。
(六)加強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在產地就近建設交易廳(棚)、地面硬化、水電配套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分級、包裝等農產品商品化處理設施。加強農產品冷鏈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補上冷鏈物流短板。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產品流通企業加強產地預冷、倉儲物流、加工配送、公益性和共享型流通設施建設,完善冷鏈監控、物流服務、產銷對接等信息服務平臺,加快特色農產品電商平臺建設,加強農產品產地、銷地市場信息采集、處理和應用,提升農產品流通信息化水平。
四、參與主體及資質條件
(一)參與主體。農商互聯的“農”主要包括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商”主要包括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生鮮農產品的大型連鎖超市及批發零售企業、農產品電商企業等農產品流通企業。
(二)資質要求。參與主體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產品、設施設備和操作流程等符合現行國家和行業標準,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一年內未發生質量、安全等重大事故,并按要求定期報送相關數據和資料。
(三)重點區域。農商互聯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優先鼓勵在國家級貧困縣開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農商互聯工作,抓緊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工作方案,強化政策支撐,優化發展環境,支持農產品生產、流通的各類資金要向農商互聯對接主體傾斜,加強對農商互聯工作的指導、管理與服務,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把推動農商互聯作為落實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農村產業興旺、農民增收的重要工作抓緊抓好。
(二)密切合作,推動對接。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與農業、供銷、郵政等單位合作,匯總形成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特色優質農產品和農產品流通企業名錄,創新網上對接、展銷對接和田頭對接等多種對接形式,切實推動農產品流通企業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對接。要注重發揮農產品生產、流通行業組織作用,組織會員單位積極開展農商互聯。支持農產品生產、流通企業加強與物流、供銷、郵政企業合作,整合物流資源,降低物流成本。農產品產地、銷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做好跨區域農商互聯工作。
(三)及時總結,復制推廣。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及時梳理農商互聯工作開展過程中出現的典型案例、數據,總結上報在體制機制創新、模式創新、富農惠農措施等方面的成功經驗。加強交流和宣傳推廣,營造良好發展氛圍。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應建立農商互聯工作臺賬,并于每年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底前將工作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和典型案例材料報送商務部(市場建設司)。
聯系人:市場建設司 張琳 010-85093691
jsbiaozhunchu@mofcom.gov.cn
商務部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