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金稅三期系統上線有關事項的公告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8號
金稅三期工程是國家電子政務“十二金”工程之一,實現了全國稅收征管與服務的統一規范,系統功能更強大,內容更完備,運行更流暢,是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優質全面的稅收服務的堅實基礎。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安排,金稅三期工程優化版系統(以下簡稱金稅三期系統)將于 2016年7月起在本市稅務系統正式上線運行。為確保金稅三期系統如期順利上線和平穩高效運行,最大限度降低系統上線對納稅人正常經營的影響,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系統上線期間暫停業務辦理安排
2016年6月28日至7月7日,本市將停止運行原有稅收征管系統及相關信息系統,進行新舊系統切換,具體涉及發票票證及其他單證的數據盤存、數據遷移、新系統啟用、期初數據錄入等相關準備和檢查驗證工作。在此期間的涉稅(費)業務辦理安排如下:
(一)本市各房產交易大廳辦稅窗口、車輛購置稅征收所、行政服務中心辦稅窗口、發票代開點、委托代征單位等辦稅場所將暫停對外辦理所有涉稅(費)業務;
(二)上海稅務網站的網上辦稅服務廳、發票信息查詢等網上應用服務,以及網上電子申報客戶端將暫停使用;
(三)本市各辦稅服務廳(包括自助辦稅服務終端)將暫停辦理除以下業務外的所有涉稅(費)業務:
1. 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抄(報)稅;
2. 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認證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數據報送;
3. 稅控收款機發票抄稅;
4. 涉稅咨詢業務等。
二、恢復業務辦理安排
2016年7月8 日上午 8:30起,本市各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征收所、房產交易大廳辦稅窗口、行政服務中心辦稅窗口、發票代開點、委托代征單位等辦稅場所恢復辦理各類涉稅(費)業務;上海稅務網站的網上辦稅服務廳、網上申報等網上應用服務恢復使用。
三、申報期順延調整安排
本市2016年7月份申報期順延,調整為7月 8日至7月 25日。
四、注意事項
(一) 請納稅人根據本公告妥善安排業務辦理時間,于 2016年 6月27 日16:30前盡早辦理納稅申報、發票領用、涉稅審批事項申請等事項。
(二)金稅三期系統上線后,部分納稅人端業務系統(軟件)可能需要升級后才能使用,請納稅人按照提示及時進行在線升級,或登錄上海稅務網站 (http://www.tax.sh.gov.cn)相關欄目下載升級包及操作手冊進行手動升級。如遇業務系統(軟件)無法正常使用的情況,請納稅人聯系對口的網上申報服務單位。
(三)金稅三期系統上線運行初期,受業務量增大、業務辦理集中等影響,可能會出現辦稅服務廳擁堵、等候時間延長等情況,請納稅人合理安排涉稅(費)業務事項辦理時間,盡量錯峰辦理。
(四)金稅三期系統上線期間,所有涉及納稅人涉稅(費)業務辦理的事宜,稅務機關將通過稅務網站、微博、微信、短信、辦稅服務廳、電視、媒體等正規途徑和渠道及時告知納稅人,請納稅人及時關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編造散布的各類涉稅虛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五)其他未列明事項,詳見后續通知。納稅人可關注上海稅務網站、微博、微信或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有關問題、意見及建議也可通過上述渠道向稅務機關反映。
感謝全市廣大納稅人長期以來對稅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對于金稅三期系統上線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公告。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