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印發〈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財會〔2018〕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管理司,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財務局,北京、上海、廈門國家會計學院:
為貫徹落實國家人才強國戰略,不斷增強我國在國際會計領域的話語權和影響力,著力培養一批符合我國會計工作國際交流與合作需要的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我部制定了《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印發給你們。
該《方案》適用于財政部組織的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管理司,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財務局,可以參照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的選拔方式、培養內容、培養方式等,因地制宜,實施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
附件:國 際化高端會 計人才培 養工程實 施方案
財政部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