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條例》,現發布經修訂的《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清單》,本清單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附件: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清單.docx
商 務 部
國家原子能機構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