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關于印發《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的通知
農經發〔201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計劃單列市農業產業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商務主管部門、供銷合作社,中國人民銀行上??偛?、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證監會各派出機構:
根據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發展現代農業的新要求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新情況,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對2010年印發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F將修改后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農業農村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