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貫徹落實〈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地稅工作運行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的通知》
紹市地稅辦〔2018〕1號
柯橋、上虞及各縣(市)地方稅務局,市局各處(室、局)、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系統管理,切實加大全市地稅工作統籌協調力度,現就貫徹落實《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地稅工作運行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執行。
一、關于市縣地稅局長辦公會議操作流程
(一)議題征集。在每月底最后一周由局內各單位統一報局辦公室匯總,局辦公室審核后報局主要領導、牽頭地稅工作的副局長一同研究確定。會議議題應經調查研究與必要論證,提供政策依據和初步方案。
(二)議題送達。上會材料統一由局辦公室印制,并一般應至少在會議召開前1天送達各位班子成員。
(三)會議組織。
1.會議一般在每月第一周召開,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
2.會議由地稅局局長召集并主持。局長不能參加時,可委托牽頭地稅工作的副局長召集并主持。
3.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地稅班子成員到會。地稅業務處室及直屬單位負責人一般應列席會議;也可根據會議研究內容,由主持人確定列席人員。
4.會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體研究決策。
5.會議由局辦公室負責。
(四)會議記錄。地稅局長辦公會議由局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
(五)會議精神傳達。會議紀要由局辦公室印制,分送每位與會人員并留存歸檔。
(六)工作督查。對會議形成決定需要落實的工作,由局辦公室開展督查,結果進行通報。
會議議事范圍按照省局明確的九個方面要求執行。議事紀律按照省局規定的五個方面要求執行。涉密內容按涉密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二、關于全市地稅系統領導班子會議操作流程
(一)提出方案。會議方案由市局辦公室負責制定提出,經市地稅局局長審定后報市局黨委會研究確定。
(二)會議準備。有關會務準備由市局辦公室負責,會議報告應充分征求全體局領導班子成員意見。
(三)會議組織。
1.領導班子會議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原則上分別在1月和7月召開。
2.領導班子會議由所轄區、縣(市)地稅局班子成員參加。
3.會議由市地稅局局長召集并主持。
4.會議由市局辦公室牽頭負責,其他相關單位配合。
(四)會議精神傳達學習。會議由市局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并形成報告摘要,在會后一周內組織各單位傳達學習。
(五)工作督查。對會議工作部署要求,由市局辦公室開展督查,結果進行通報。
會議議事范圍按照省局明確的六個方面要求執行。議事紀律按照省局規定的五個方面要求執行。涉密內容按涉密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三、關于牽頭地稅工作的副局長會議操作流程
(一)議題征集。在每個季度最后一周由各區、縣(市)局和市局各單位統一報市局辦公室匯總,市局辦公室審核后報局主要領導、牽頭地稅副局長一同研究確定。會議議題應經調查研究與必要論證,提供政策依據和初步方案。
(二)議題送達。上會材料統一由市局辦公室印制,并一般應至少在會議召開前1天送達各位班子成員。議題如要形成完整成熟的書面意見的,會前一般應先征求各區、縣(市)地稅局的意見建議。
(三)會議組織。
1.會議一般在每季度末最后一周或季初第一周召開。
2.會議由地稅局局長召集并主持。局長不能參加時,可委托牽頭地稅工作的副局長召集并主持。
3.會議由各區、縣(市)地稅局牽頭地稅工作的副局長參加。如與全市領導班子會議套開的,則各區、縣(市)地稅局長一同參加。市局各單位是否列席由主持人確定。
4.會議由市局辦公室牽頭負責。
(四)會議記錄。由市局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
(五)會議精神傳達。會議紀要由市局辦公室印制,分送每位與會人員并留存歸檔。
(六)工作督查。對會議形成決定需要落實的工作,由市局辦公室開展督查,結果進行通報。
會議議事范圍按照省局明確的六個方面要求執行。議事紀律按照省局規定的五個方面要求執行。涉密內容按涉密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四、關于地稅局長專題會議操作流程
(一)議題確定。由各區、縣(市)地稅局和市局各單位提出,報市地稅局局長、牽頭地稅工作的副局長研究同意。會議議題應經調查研究與必要論證,提供政策依據和初步方案。
(二)議題送達。上會材料統一由局辦公室印制,并一般應至少在會議召開前1天送達與會人員。議題如要形成完整成熟的書面意見的,會前一般應先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建議。
(三)會議組織。
1.會議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2.會議由地稅局局長召集并主持。局長不能參加時,可委托其他地稅局領導召集并主持。
3.參會人員由會議主持人根據需要確定。
4.會議由主持人明確一個處室牽頭負責組織。
(四)會議記錄。由牽頭處室負責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備忘。
(五)會議落實。會議備忘由局辦公室印制,分送每位與會人員并留存歸檔。
(六)工作督查。對會議形成決定需要落實的工作,由局辦公室開展督查,結果進行通報。
會議議事范圍按照省局明確的六個方面要求執行。議事紀律按照省局規定的五個方面要求執行。涉密內容按涉密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各區、縣(市)局和市局各單位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局的決策部署上來,確保系統上下步調一致,協同推進。對須與當地黨委政府溝通協調的涉稅事項,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意見建議等,要及時向市局匯報和提出。要加強垂直部門系統意識,既及時正確把基層情況反映上來,也要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好省、市局各項決策部署,真正做到全市地稅系統領導班子成員思想擰成“一股繩”、部署落實“一盤棋”,不斷提升全市地稅工作質效,加快高質量推進紹興地稅現代化。
紹興市地方稅務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