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明確企業辦理社保登記等服務事項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人社保發〔2018〕80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區工商分局:
為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提高企業開辦效率,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社會保障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實行“一照一碼”登記制度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及我市相關規定,新設立企業在工商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后,無需單獨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即為企業社會保險登記號碼,可用于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業務。
二、做好參保登記相關工作
企業成立后未發生用工行為的,無需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用工后,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三、積極推行網上快速辦理途徑
企業用工后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同時,我市企業開辦”e窗通“服務平臺將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功能作為服務事項納入,與企業開辦環節實現網上”一窗辦理“。企業網上辦理員工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后,即時生效。
四、持續優化社會保險登記、單位就業登記流程
企業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企業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及初次進入人力資源市場的本市人員辦理就業登記等服務事項不屬于開辦企業流程,各級人力社保部門應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不得擅自擴大辦理人員范圍。積極創造條件,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逐步優化社會保險登記流程,實現參保登記及就業登記服務事項合并全程網上辦理。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