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分解落實〈政府工作報告〉的通知》
鄂政辦發〔2018〕4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2018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非常之年要有非常之為,全省各地各部門務必把發展的注意力、著力點轉到提高質量效益上來,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推動經濟發展在質的提升中實現量的有效增長,以新業績新成效回應人民群眾新期盼新需要。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解。各牽頭單位要切實履行牽頭抓落實責任,各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職抓好貫徹落實,于3月20日前將落實措施報省政府。省政府將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落實不力的進行追責問責。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