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政辦發〔2017〕101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31日
湖北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7〕48號)精神,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促進畜牧業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忠實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保供給與保環境并重,堅持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徑,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把農村能源建設與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結合起來,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新格局,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堅持整縣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是產業發展的方向,要統籌縣域內種養業布局,制定種養循環發展規劃,加大實施力度,實現資源化利用的全域化,做到梯次推進,驗收銷號。
堅持重點突破。以畜禽規模養殖場為重點,突出生豬、家禽、肉牛三大畜種,指導老場改造升級,嚴格規范新場建設,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確保環境保護和生產發展協同推進。
堅持分類指導。根據不同區域資源環境特點,結合不同規模、不同畜種養殖場的畜禽廢棄物產生情況,因地制宜推廣經濟適用的資源化利用模式,做到可持續運行。
堅持多元投入。建立企業投入為主、政府適當支持、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的運營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培育和壯大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市場主體。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建立科學規范、權責清晰、約束有力的資源化利用制度,形成種養循環發展機制,全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大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提前一年達到100%。畜牧大縣、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和現代農業產業園率先實現上述目標。
三、工作任務
(一)制定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各地要結合本地畜牧業發展規劃,統籌考慮畜牧養殖生產布局,確定重點治理區域,明確目標,細化措施,按規劃認真組織實施。禁養區內不再新建畜禽養殖場。制定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要細化年度重點任務和工作清單,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環保廳)
(二)嚴格落實畜禽養殖環評制度。依法依規對畜禽規模養殖相關規劃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協調畜牧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新(改、擴)建畜禽規模養殖場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應突出資源化還田利用,配套與養殖規模和處理工藝相適應的消納用地,配備必要的糞污收集、貯存、處理、運輸、利用設施,對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畜禽規模養殖場,環保部門予以處罰。(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農業廳)
(三)完善畜禽養殖污染監管。強化各級環保部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管執法能力建設,確保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關閉或搬遷成果以及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圍繞養殖生產、資源化處理等數據鏈條,建設統一管理、分級使用、數據共享的畜禽規模養殖場信息直聯直報平臺,實現精準及時監管。實施畜禽規模養殖場分類管理,對設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規模養殖場,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嚴格監管。改革完善畜禽糞污排放統計核算方法,對畜禽糞便全部還田利用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將無害化還田利用量作為統計污染物削減量的重要依據。加強有機肥產品及原料認證。(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農業廳)
(四)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負總責,要結合本地實際,依法明確部門職責,細化任務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強化日常監管,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環保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五)落實規模養殖場主體責任制度。畜禽規模養殖場是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主體,要根據養殖規模,按照“一場一策一方案”要求,建設與之相應的收集、貯存、處理設施并保證其正常運行。委托第三方進行處理利用的,要簽訂協議,明確相互責任,確保資源化利用到位。畜禽糞便貯存設施要做到防雨、防滲、防溢,確保污染物不外排。要建設干濕分離,雨水明溝排放、污水暗溝輸送的雨污分流收集設施和糞便輸運系統,做到全量化利用。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要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對資源化利用不符合要求的規模養殖場,已獲得國家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核心育種場、良種擴繁推廣基地等稱號的,一律取消其相關資格。(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環保廳)
(六)加快畜牧業轉型升級。繼續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大力發展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支持規模養殖場發展生態養殖,推行規模養殖場精細化管理,推廣智能化精準飼喂,提高飼料轉化效率,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提升集約化、自動化、現代化養殖水平,推動畜牧業生產方式轉變。(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七)構建種養循環發展機制。各縣(市、區)特別是畜牧大縣,要引導建立糧飼統籌、農牧結合、種養一體的綠色發展循環鏈。支持第三方處理機構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發揮專業、技術優勢,走規?;?、專業化、社會化之路,推動建立有機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網絡體系,構建可持續的商業運行機制。支持規模養殖場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調動社會資本積極性,支持在田間地頭配套建設管網和儲糞(液)池等方式,解決糞肥還田“最后一公里”問題。引導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和現代農業產業園率先實現農牧循環發展,帶動形成一批種養結合的典型模式。(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環保廳、省國土資源廳)
(八)開展畜牧業綠色發展示范縣創建活動。以創建活動為抓手,落實綠色發展責任,轉變綠色發展方式,強化綠色發展技術支撐,完善綠色發展政策體系,提升規模設施裝備水平,走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畜牧之路。打造“周邊水土凈美、養殖環境優美、畜產品安全味美”的湖北綠色畜牧業。(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啟動資源化利用工作。全省分40個畜牧重點縣(市、區)和非重點縣(市、區)兩個板塊推進,各地全面排查本區域內畜禽養殖存在的問題,并分門別類,梳理匯總,建立臺賬,制定全縣(市、區)整體實施方案。規模養殖場按問題導向原則確定好“一場一策”的具體整改方案。推出一批示范樣板場,通過開展技術培訓、技術交流、觀摩學習,典型推廣等活動,保證每個養殖場的資源化利用工作技術路徑正確。
(二)2018年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工作全面開展。畜牧重點縣(市、區)力爭有15個通過驗收合格,非重點縣(市、區)力爭有10個通過驗收合格。
(三)2019年為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攻堅年。畜牧重點和非重點縣(市、區)力爭各有20個通過驗收合格。所有大型規模養殖場畜禽糞便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均達到100%。
(四)2020年為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收尾年。所有縣(市、區)均要全面通過驗收合格,并對先期通過驗收合格的開展回頭看,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實現資源化利用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財稅政策支持。各地要加大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投入力度,圍繞標準化規模養殖、沼氣資源化利用、第三方處理企業和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有機肥推廣等關鍵環節出臺扶持政策。畜牧重點縣(市、區)爭取中央預算投資和中央財政資金的項目支持,非重點縣(市、區)由省財政以獎代補給予資金支持。各地要出臺地方配套政策予以積極支持。落實沼氣發電上網標桿電價和上網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落實沼氣和生物天然氣上網接受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利用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對資源化利用裝備實行敞開補貼。積極落實環境保護稅優惠政策,對規?;B殖場采取糞肥還田、制取沼氣、制造有機肥等符合《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及國務院規定的方式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部分,免征環境保護稅。各級畜牧、環保部門協同地稅部門共同做好規?;B殖場優惠備案工作。(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省國稅局、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二)統籌解決用地用電問題。落實畜禽規模養殖用地,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以畜禽養殖廢棄物為主要原料的大型沼氣工程、有機肥廠、集中處理中心建設用地要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年度用地計劃中優先安排。完善規模養殖設施用地政策,提高設施用地利用效率。按國家政策規定落實規模養殖場內養殖相關活動農業用電政策。(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電力公司、省農業廳、省能源局)
(三)建立績效評價考核制度。省政府將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績效評價考核制度納入各地政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各級政府要加強督導檢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強化責任追究。(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環保廳)
(四)注重宣傳引導。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及時解讀資源化利用相關政策,提高畜禽養殖從業者的思想認識。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資源化利用的主要內容、工作思路和總體目標,宣傳推廣各地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模式,樹立示范標桿,營造加快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環保廳)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