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農業“百千萬”工程促進產業興旺的意見
湘政發〔2018〕3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2018年中央一號、省委一號文件精神,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現就深入推進農業“百千萬”工程促進產業興旺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緊緊圍繞產業振興要求,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為目標,以農業“百千萬”工程為總抓手,以深化農村改革為動力,堅持高質量發展,推動農業由增產導向轉向提質導向,大力實施品牌強農、特色強農、質量強農、產業融合強農、科技強農、開放強農六大行動,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和政策支持體系,積極構建農業農村智慧產業體系,著力打造以精細農業為特色的優質農副產品供應示范基地,大力推進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升“湘”字號農業品牌影響力、農產品市場競爭力,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促進農業產業興旺,推動我省由農業大省向農業強省轉變。
二、發展目標
農業“百千萬”工程取得新進展。圍繞打造區域公用品牌、特色農產品品牌、知名企業品牌,實施“百企千社萬戶”現代農業發展工程,到2020年,推動100家以上涉農企業在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簡稱“四板”)掛牌,培育1000家有實力、有品牌、運行規范、與社員利益聯結緊密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發展10000戶產業特色明顯、經營管理規范、綜合效益好、帶動能力強的家庭農(林)場示范場。實施“百片千園萬名”現代農業科技工程,到2020年,建設100片優質農副產品供應示范基地,推動創建1000個現代農業特色產業園,招募科技服務團隊帶動10000名科技人員服務農業農村。
主導產業實力明顯增強。全省培育糧食、油料、蔬菜、水果、棉麻絲、茶葉、畜禽、水產、中藥材、竹木等十大特色產業鏈。到2020年,重點將油料、竹木、糧食加工、茶葉、蔬菜、棉麻絲等六大產業打造成千億產業。
農業供給質量全面提升。到2020年,全省農產品加工業產值達到1.8萬億元,加工轉化率達到70%,農產品加工業產值與農業原值比達到2.5∶1,農業產業化總體水平進入全國先進行列。農業綠色發展取得明顯進展,農業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農業智慧產業體系建設取得新突破。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社會化服務全程覆蓋糧食播種面積達70%以上,小農戶與現代農業實現有效銜接。鄉村旅游休閑農業、“互聯網+”現代農業、農村物流業等新產業、新業態加快融合發展。
農民收入穩步提高。力爭到2020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8%左右,城鄉居民收入比逐步縮小。
三、工作重點
(一)推進品牌強農行動。
1.打造區域公用品牌。支持省級以上龍頭企業、產業聯盟和行業協會創建地域特色突出、產品特性鮮明的全國知名區域公用品牌。按照資源稟賦、發展潛力、培育前景等條件,每年在全省篩選2-3個區域公用品牌進行重點扶持,每個品牌連續扶持3年,省財政對每個區域公用品牌營銷資金每年支持不低于1000萬元。2018年繼續支持“安化黑茶”品牌打造,重點支持資源整合打造紅茶、茶油品牌。(責任單位: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供銷社)
2.打造特色農產品品牌。按照“一縣一特一品牌”、“一片一品牌”思路,引導發展“高端、小眾”特色農業,著力打造地方農業名片,推進品牌共建共享。各縣市區要選擇資源豐富、特色明顯、影響較大、價值較高的農產品品牌進行重點扶持,每個縣市區3年內至少打造或跨縣市區聯合打造1個知名特色農產品品牌。支持實施農產品品牌整合計劃,每個優勢產業集中打造1-2個主打品牌,省財政對跨縣市區聯合打造特色農產品品牌的給予適當支持,對評為全省“十大農業特色品牌”的進行適當獎勵。加強對農產品地理標志商標、知名農業商標品牌的重點保護,營造農業品牌發展良好環境。(責任單位:省農委、省林業廳、省糧食局、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供銷社)
3.打造農業企業品牌。引導支持同行業、同產品的企業兼并重組,組建大型企業集團,做大做強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支持涉農企業對接資本市場,大力培育上市后備資源,3年內每個縣市區至少完成1家涉農企業股份制改造,并在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省財政給予每家股改掛牌涉農企業30萬元中介費用補助。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涉農板塊實行零收費制度,由省財政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湖南股權交易機構實行定向費用補助。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級和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在境內外上市、發行債券等方式融資。大力推動涉農企業通過IPO、并購重組等途徑,3年內爭取新增20家左右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在“新三板”掛牌。各市州、縣市區要加大對涉農企業股改、品牌打造和上市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省財政廳、省經信委、省農委、湖南證監局)
(二)推進特色強農行動。
4.建設優質農副產品供應示范基地。圍繞品牌打造,通過競爭立項的方式,每年支持建設特色優勢明顯、產業基礎好、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符合綠色有機農產品生產要求的省級優質農副產品供應示范基地(示范片)30個以上,3年共建設100個以上示范基地(示范片),省財政對每個示范基地(示范片)支持不低于1000萬元。以省級優質農副產品供應示范基地為重點,支持創建10個國家級、10個省級特色農產品優勢區。(責任單位: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供銷社)
5.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圍繞糧食、油料等十大主導產業鏈建設,各級財政3年支持1000個現代農業特色產業園建設。圍繞品牌打造,通過競爭立項的方式,每年支持100個以上省級特色產業園建設,省財政對每個特色園區支持100萬元。加快現代農業資源要素集聚,推進全產業鏈發展,全省每年擇優創建10個產業特色突出、產業集聚度較高、品牌影響較大、產出效益較好的省級現代農業特色產業集聚區(現代農業產業園),省財政對每個集聚區支持1000萬元以上。從省級現代農業特色產業集聚區(現代農業產業園)中擇優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爭取到2020年,創建10個左右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責任單位:省農委、省林業廳、省糧食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商務廳)
6.建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林)場。加快培育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帶動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讓農民分享農業產業鏈增值收益。各級財政3年支持1000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10000戶家庭農(林)場示范場建設。對入社成員達到一定規模、運行規范、服務能力較強且擁有“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的國家級、省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對產業特色明顯、符合農業標準化要求、示范作用強、土地流轉規范且期限在5年以上,并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家庭農(林)場示范場,在申請省農業信貸擔保政策性貸款時,省財政給予30%的基準利率利息、擔保費補貼。通過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或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融資的,其利率利息和擔保費、保費補貼條件可適當降低。各市州、縣市區要對圍繞品牌建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林)場進行支持。(責任單位: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供銷社、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三)推進質量強農行動。
7.擴大綠色農產品供給。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戰略,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大力支持開展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省財政對圍繞全國知名區域公用品牌打造的有關“三品一標”農產品檢測、認證費用予以適當補貼。圍繞品牌打造,進一步健全適應農業綠色發展、覆蓋產業全鏈條的農業標準體系,3年內完成制定全國知名區域公用品牌、特色農產品品牌的省級農業技術規程與地方標準,省財政對制定區域公用品牌生產標準進行適當補助。加快推進規模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開展標準化生產。(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農委、省科技廳、省林業廳、省糧食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財政廳)
8.推進農業綠色生產轉型。優化農業生產區域結構,劃定和建設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推進主要農作物產地劃分工作。圍繞品牌打造和優質農副產品供應示范基地建設,選擇一批重點縣開展特色園藝產品優勢區創建。開展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示范,推進果菜茶水肥一體化,恢復發展綠肥生產。推進長株潭地區種植結構調整及休耕治理。實施病蟲害綠色防控,推進專業化統防統治,推廣全程科學用藥。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加大對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獎補力度,在生豬調出大縣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支持發展畜禽水產綠色生態養殖、稻漁綜合種養、“養殖—沼氣—種植”等循環生態農業模式。在屈原管理區、澧縣啟動國家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先試工作,因地制宜在全省選擇部分縣市區開展農業綠色發展試點。(責任單位: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環保廳)
9.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3年內實現所有區域公用品牌、特色農產品品牌質量可追溯,對通過考核驗收的縣市區省財政每個獎補100萬元。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機制,健全投入品管理、生產檔案、產品檢測、基地準出和質量追溯等5項制度,率先在區域公用品牌和特色農產品開展試點。整合市、縣兩級農業系統內檢驗檢測資源,配備完善檢驗檢測設施,提升農產品綜合檢測能力。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創建和工作創新,對通過考評驗收的國家級、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由省財政進行獎補。推進市州、縣市區、鄉鎮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大監管經費保障力度。(責任單位:省農委、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財政廳)
(四)推進產業融合強農行動。
10.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實施“十大農業企業品牌”培育計劃,通過3—5年努力,重點培育10家左右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產值過100億元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每個主導產業重點推選3-10家全產業鏈標桿型龍頭企業,開展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省級龍頭企業運行監測和申報認定。支持培育有基礎、有優勢、有特色、有前景、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重點支持20家左右省級農業龍頭企業申報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鼓勵各地扶持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認定為省級龍頭企業。(責任單位: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財政廳)
11.推進農產品加工和冷鏈物流建設。對接國家農產品加工業提升行動,開展農產品產地初加工示范基地建設,實施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在優勢特色產業集聚區,重點建設分級、包裝、儲藏、保鮮、烘干、配送等設備設施。大力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重點提升畜禽、水產、糧食、蔬菜精深加工水平。積極開發營養健康的功能性食品。實施“湖南優質糧油”工程,鼓勵發展主食加工業。支持農產品產地建設規模適度的預冷、貯藏保鮮等初加工冷鏈設施,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冷藏冷凍、流通加工冷鏈設施,支持適應市場需求的冷藏庫、產地冷庫、流通型冷庫建設,培育和引進一批實力雄厚的冷鏈物流企業,探索建立從源頭至終端的冷鏈物流全鏈條監管機制。省財政對規模冷鏈物流設施建設給予適當補貼。(責任單位:省農委、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12.大力發展農業新產業新業態。實施國家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精品工程,推進農業與旅游、健康、教育、文化產業的深度融合,大力發展休閑觀光農業、鄉村旅游、森林生態旅游。積極創建國家級、省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示范點,大力培育鄉村旅游創客示范基地。建設一批功能配套齊全、全國知名的農業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休閑觀光農業園區、星級鄉村旅游區、森林生態旅游基地、特色旅游村鎮。鼓勵發展智慧鄉村游,積極培育農田藝術景觀、陽臺農藝等創意農業以及農業療養、森林康養等新產業。(責任單位: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廳、省旅發委)
13.支持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整縣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試點,每年支持10個左右縣在農業生產、加工、物流、研發、示范、服務等環節深度融合,每個支持1000萬元。以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整縣推進試點縣為基礎,每年申報建設3—5個國家級“三化一體”(標準化原料基地、集約化加工園區、體系化物流配和營銷體系)和“三區”(園區、農區、鎮或城區)互動的農村三產融合先導區。實施農業強鎮行動,每年支持30個左右鎮(鄉)打造農業特色優勢產業體系,實現以產興鎮(城)、以鎮(城)促產、產鎮(城)融合,每個鎮(鄉)支持200萬元。同時,每年選擇1—2個鎮(鄉)申報建設國家級農業強鎮。(責任單位:省農委、省財政廳)
(五)推進科技強農行動。
14.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支持農業高新產業園建設和農業科技園區提質升級,健全省級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加強協同攻關,實現資源共享,建設一批省級現代農業產業技術研發中心與成果推廣應用平臺;支持建設省級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對涉農企業的技術研發、技術改造,按政策規定給予支持。加大農業科技項目支持力度,支持農業科研院校圍繞農業產業發展需求選題立項,加強研發推廣稻漁綜合種養、農機農藝輕簡化栽培、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精深加工與副產品綜合利用等高效生態技術。以加工型、地標型優質品種開發為重點,加強種質資源收集、引進、保護、創制與利用,依托種子(畜禽水產)企業和骨干龍頭企業,加快新品種培育、繁殖、示范與推廣。實施現代種業自主創新工程,深化種業領域科研成果權益分配改革,加快水稻分子育種平臺、湖南南繁科研育種園區建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農科院)
15.加強科技成果產業化運用。加速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鼓勵建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交易中心,支持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支持農業科研院校建立成果孵化平臺、創新創業基地或聯合企業共建法人實體的技術轉移中心(機構)等,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應用。支持科技特派員、“三區”科技人才、基層科技人員領辦、創辦、幫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服務組織等,通過技術轉讓、技術入股、技術承包、技術咨詢等形式開展增值服務和合理取酬。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支持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化服務組織等開展農技推廣服務。支持市州、縣市區圍繞區域主導產業與品牌打造,與農業科研院校采取校(院)地、校(院)企共建等多種形式,建設農業科技示范基地,解決全產業鏈的技術難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農科院)
16.推動科技人員服務農業農村發展。圍繞品牌打造,鼓勵農業科技人員參與產業化生產指導,通過招募科技服務團隊帶動10000名科技人員服務農業農村,其中省財政重點支持全國知名區域公用品牌農產品主產區一個專家服務團隊,并支持每個縣市區一個專家服務團隊,由各縣市區根據“一縣一特一品牌”建設需要提出科技服務需求。省專家服務團隊采取公開招標招募,每個服務團隊每年支持20萬元。同時,每年對解決問題能力強、服務質量好的20個團隊給予每個10萬元獎勵。支持科技扶貧專家服務團服務貧困縣科技創新。各市州、縣市區也要深入開展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組織有“一技之長”的科技人才進村入企為創業者服務,加速創新成果轉化成現實生產力。(責任單位:省農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農科院)
17.推進“互聯網+”與現代農業深度融合。以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為依托,以智慧平臺為核心,以品牌建設為驅動力,探索構建農業農村智慧產業體系。推進現代信息技術在農林管理、農業應急處置、指揮調度、質量追溯、農產品營銷促銷等方面的應用,促進信息技術與農業全產業鏈深度融合。加快推進“信息進村入戶整省示范工程”建設,3年內實現全省行政村全覆蓋。積極推進農業物聯網技術的示范應用。支持打造物聯網技術在農業農村各領域應用模式和樣板,在特色農產品優勢區、以立項支持的現代農業園區和涉農企業,率先開展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信息服務平臺等系統和平臺的示范應用。鼓勵市州、縣市區開展信息技術在農業農村各領域示范應用,省財政對成效突出的縣市區進行獎補。(責任單位:省農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供銷社)
(六)推進開放強農行動。
18.積極推進農業“走出去”。依托具有湖湘資源稟賦的特色優勢產業,大力發展創匯農業,打造全鏈條外向型農業產業體系。主動對接和融入“一帶一路”,推動我省優秀農業企業、優質農產品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支持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國農業龍頭企業或企業集團。實施好國家特色優勢農產品出口提升行動,深入推進食品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抓好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實施湘南地區供粵港澳蔬菜、生豬重點縣建設工程,開展農產品出口品牌建設試點,加快推進湘米、湘豬、湘油、湘茶、湘果、湘菜、湘漁等農產品出湘出境。推進海關通關、檢驗檢疫一體化改革,規范執行關稅配額管理制度,優化農產品進出口政策環境。強化綜合治理,加大對糧食、凍品等農產品走私打擊力度。(責任單位:省農委、省商務廳、省發改委、省工商聯、省貿促會、長沙海關)
19.大力開展涉農招商引資。按照立項一批、開工一批、建成一批、投產一批、儲備一批的思路,大力推進涉農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圍繞開展“產業項目建設年”、“五個100”工程,采取多種有效途徑,著力引進一批涉農大項目、好項目。鼓勵縣市區緊盯目標,完善支持政策、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省財政對招商引資成效突出的縣市區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農委)
20.加強農產品展示展銷。鼓勵市州、縣市區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參與會展、展銷、節會等活動,搭建農產品展示展銷平臺。推動中國中部(湖南)農博會等展會提質,著力打造中部領先、國內一流、世界知名的湖南農產品展會。大力推動“湘品出湘”,通過在北京、上海、廣州建立的湖南名特優農產品展銷中心進一步擴大輻射范圍。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農產品貿易關系,支持利用香港美食節、湖南東南亞展示展銷周、美國農產品展示展銷中心、俄羅斯“湘品入俄”展銷中心等平臺和活動,擴大我省特色優勢和高附加值農產品出口。鼓勵品牌企業以主要大中城市為支點,以車站、港口、機場為節點,建設連鎖店、專賣店等品牌營銷宣傳窗口。支持建立省級農產品展示與交易平臺,集中展示全省特色農產品品牌,鼓勵農產品電商平臺開通市、縣品牌農產品特色館。(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農委、省財政廳、省供銷社、省貿促會)
四、支撐體系
(一)構建金融支持體系。
21.設立湖南農業產業興旺基金。農業產業興旺基金資本金政府籌資部分通過統籌省級預算新增資金、相關專項資金解決,招募基金管理機構募集社會資本,實行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重點支持我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做大做強。(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
22.創新金融工具。鼓勵銀行、擔保、保險圍繞品牌打造等聯合開發“財銀保”、“惠農擔”等系列產品,其中省財政主要支持圍繞區域公用品牌打造的特色“財銀保”、“湖南農擔”產品。滿足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資金需求。鼓勵涉農上市公司采取增發、配股、發行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等方式擴大再融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各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農業企業發放訂單質押、信用聯保貸款。深入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開展大中型農機具、商標權、專利權等抵質押物貸款。探索開展農業產業鏈和供應鏈金融服務。創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形式,推廣PPP模式,省財政對符合條件的項目進行前期費用獎補,優先支持PPP模式在農業綠色發展領域的推廣應用。推動湖南股權交易所和湖南金融交易中心服務下沉。引導湖南股權交易所對在其農業板掛牌的企業加大服務力度,有針對性地開發一批適合湖南涉農企業的股權和債權融資工具。(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農委、湖南保監局)
23.強化縣鄉金融服務。結合普惠金融、科技金融、扶貧金融、綠色金融推廣,加快縣域金融發展。鼓勵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縣域經濟發展的資金投入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和做實鄉村振興事業部,提高對“三農”金融服務的專業性。鼓勵省內外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設立村鎮銀行,鼓勵企業法人、自然人等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村鎮銀行的設立和增資擴股,加快實現村鎮銀行縣域全覆蓋。健全貧困村金融扶貧服務站運轉長效機制,不斷完善和拓展金融扶貧服務站功能,切實提升金融扶貧服務站服務效率和質量。各金融機構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積極為涉農小微企業信貸展期提供便利條件。大力改進農村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和支付環境,推廣使用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等支付手段,降低農村金融服務成本。(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監局、省財政廳、省農委)
24. 完善服務農業的融資擔保體系。積極構建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獨立運營的省、市、縣三級服務農業的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對圍繞區域公用品牌打造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省財政通過資本金注入、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以及風險補償等多種方式予以支持。鼓勵縣市區與省農業信貸擔保有限公司共建共享服務農業的融資擔保體系,構建多方共同推動的農業融資擔保發展機制。(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25.完善現代農業保險體系。鼓勵保險機構研發涉農綜合性商業保險產品,將積極在鄉鎮設立服務網點、開展涉農綜合性商業保險業務較好的保險機構納入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范圍,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和涉農綜合商業保險共同發展。省財政繼續推進農業保險擴面、增品、調結構。圍繞打造品牌農產品,重點開發滿足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農業保險產品。省財政重點支持區域公用品牌農產品保險,鼓勵縣市區開展“一縣一特一品牌”保險。進一步完善價格保險保費補貼制度,擴大價格保險補貼品種范圍。探索大宗農作物收入保險制度。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探索“訂單農業+保險+期貨(權)”試點。(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湖南保監局、湖南證監局)
26.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農戶信用檔案、失信行為通報和欠款追償制度,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協同機制,切實維護合法金融債權。省財政每年重點扶持10個縣級農村信用服務示范中心。加大打擊懲處力度,防止各類非法集資、傳銷活動向農村地區蔓延,加強地方金融監管機制和隊伍建設,實現縣域金融活動監管全覆蓋,維護農村金融秩序。(責任單位:省發改委、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辦、省財政廳)
(二)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27.推進農業全過程社會化服務。大力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各類服務組織圍繞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提供專業化的專項服務和全方位的綜合服務,促進小農生產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深入開展農業生產托管等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試點,探索總結和推廣“土地托管”、“代耕代種”、“聯耕聯種”、“農業共營制”等多種類型的農業生產托管形式。積極拓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領域,滿足農業經營主體農業市場信息、農資供應、綠色生產技術、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農機作業及維修、農產品初加工、農產品營銷等各領域的社會化服務需求。(責任單位:省農委、省糧食局、省供銷社)
28.培育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發揮農技推廣機構在農技推廣服務中的主導作用,推動服務功能從農業技術服務向農業公共服務拓展。發揮公益性服務機構的引領帶動作用,重點發展農業經營性服務。促進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與經營性服務組織融合發展。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各類專業服務公司等發揮各自優勢,提供農業生產、經營、市場對接等社會化服務。鼓勵各類服務組織加強聯合合作,推動服務鏈條橫向拓展、縱向延伸,促進各主體多元互動、功能互補、融合發展。(責任單位:省農委、省糧食局、省供銷社、省商務廳)
29.加強農業社會服務基礎建設。加快建設農業重要基礎性信息系統,為農戶和生產主體提供各類農業信息服務。針對不同行業、不同品種、不同服務環節,建立健全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標準體系。構建完善的土地流轉規范管理服務體系,加強農村土地流轉交易市場規范建設,探索建立土地流轉合同網簽管理制度。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加強仲裁機構和“一庭三室”建設,探索建立仲裁員職業技能評價制度。(責任單位:省農委、省糧食局、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供銷社)
(三)構建農村創業服務體系。
30.加強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計劃、現代青年農場主培養計劃、千名優秀農民境外培訓計劃,堅持“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通過“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境內境外培訓齊頭并進,實實在在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綜合素質。緊密對接“百企千社萬戶”工程,3年內對圍繞品牌建設的“千社”理事長全部培訓一次。(責任單位:省農委、省供銷社)
31.加大對農村創業的支持。鼓勵現代農業產業園、創業園、“星創天地”等建設農村創業孵化平臺和職業農民培訓平臺,鼓勵涉農企業建設農民創業見習實訓基地。鼓勵各地采取以獎代補、先建后補、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對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項目予以支持,落實好返鄉下鄉人員定向減稅和降費工作,在用地、用電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省每年對10個政策落實好、創業創新環境優、人數多、成功率高的縣市區進行獎勵。(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電力公司)
(四)構建農村電商服務體系。
32.加強與全國互聯網大平臺的合作。積極引進全國知名互聯網大平臺,推動其在我省設立子公司,提升我省農業生產技術的先進性、實現農產品銷售的網絡化。支持在無人機植保、農業機器人、VR、農業物聯網、傳感監測、航拍分析、農業產業地圖、農業數據大腦等方面進行跨界落地合作。支持電商大平臺在我省落地直營店、特產館、扶貧館、農產品直采基地、智慧物流網絡,打造互聯網農產品品牌、擴大我省農產品向全國、全球銷售;支持湖南國家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省綜合服務平臺等大平臺參與智慧鄉村建設,建立線上線下一體的“互聯網+村務、黨務、商務、金融、農技、就業”等綜合服務平臺。對大平臺在我省落地的項目予以重點支持。支持電信運營商加強農村網絡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農委)
33.打造農產品電商上行通道。在大型實體商超和批發市場設立線上線下融合的農特產品電商專區(含“電商扶貧特產專區”)。打造“湖南電商農家小店”(含“湖南電商扶貧小店”)社交銷售平臺。繼續辦好益陽市“生態農業智慧鄉村互聯網大會”,打造農產品展銷平臺和應用“互聯網+”交流平臺。支持利用“湖南省電子商務大會暨電商博覽會”、“湖南電商公共服務平臺”、“供銷e家”和各類展會采用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拓寬我省農產品銷售渠道,全面推介我省優質農特產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省供銷社)
34.加強農村電商基礎建設。按照“縣有中心村有站”的模式,完善縣級電商服務中心及村級電商服務體系。根據電商交易額,以及服務農產品生產企業和種養大戶的數量、服務效果等,完善縣域電商物流服務體系,因地制宜建設電商物流園,提高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水平,解決農產品進城的物流服務問題,實現農村消費市場的訂配分離、統倉統配,優化商品采購及物流配送環節。(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農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供銷社)
五、公共服務平臺
35.搭建農業綜合產權交易平臺。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鼓勵省聯合產權交易機構與縣市區“共建共享”縣、鄉、村三級聯動的農村產權交易體系;引導會計、法律、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提供交易流程的專業化服務,引導金融機構提供融資服務。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對建立健全擔保機構、收儲機構和融資平臺的試點縣市區,給予一定獎補。(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國資委、省政府金融辦、省農委、省水利廳、省林業廳)
36.搭建農業綜合信息服務平臺。積極整合資源,支持建立上下互通、部門互聯、運行高效、便捷暢通的農業農村綜合信息服務平臺,為廣大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提供實時有效精準的農業農村綜合信息服務。采取先建后補的方式,加快省級智慧農業大數據平臺建設。建立完善的農業農村公共信息服務網絡,提高農業氣象、土壤、科技、質量追溯、農業資料、市場等農業農村信息化服務水平,提高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生產精細化程度和防控市場風險能力。繼續建設和完善湘農科教云平臺,為農業科技推廣與新型農民信息化提供有效支撐。(責任單位:省農委、省科技廳)
37.搭建現代農機服務平臺。持續實施農機千社工程,打造一批服務強、技術硬、品牌響的現代農機合作社。支持建立農機服務信息化平臺,為農業裝備采購、服務作業、市場服務交易、維修等提供支撐。發展大型高端農機服務,開展大型農機具融資租賃試點,實施大型自動化育秧設備、遙控飛行植保機、水稻插秧同步精量施肥機購置專項補貼,提高農機智能化、規?;账?。推廣農機與農藝融合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支持農機服務向農技服務拓展。(責任單位:省農委、省財政廳、省科技廳)
推進產業興旺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首要任務,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州、縣市區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與任務。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強化責任落實,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州、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制訂相應工作方案,細化工作舉措,健全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切實抓好落實。省人民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對各項任務落實情況的考核。各市州、縣市區要將推進農業產業興旺納入本級政府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并加強對資金、項目的監督,發揮各項涉農扶持政策的最大效益。(責任單位:省農委、省林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