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意見
財農〔2011〕19號
河北、山西、遼寧、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新疆、甘肅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為促進油茶、核桃、油橄欖等木本油料產業發展,提高我國食用植物油生產能力,根據2010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決定從2011年起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F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重要意義
食用植物油是重要的生活必需品。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對食用植物油的需求快速增長,食用植物油供需矛盾越來越突出。目前,我國食用植物油供給以草本油料為主,受耕地面積等因素制約,單純依靠發展草本油料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求。油茶、核桃、油橄欖等木本油料作物具有節約耕地、適應性強、收益期長、品質優良等特點,是我國食用植物油的主要潛在資源。大力發展木本油料產業,不僅能有效提高我國食用植物油的自給水平,而且能促進就業增收、改善生態環境、優化營養結構。
當前,各級財政安排的可用于木本油料產業的資金較多,但是使用管理比較分散,而且部分資金未明確將木本油料產業納入支持范圍。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有利于集中資金、形成合力,有利于完善資金管理模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有關省(區、市)要切實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
二、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2010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通過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關鍵環節,促進木本油料產業科學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是中央指導,上下聯動。中央財政統一部署并整合和統籌相關專項資金。各有關省(區、市)根據中央財政統一部署,整合和統籌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和本地區相關資金。
二是統籌規劃,突出重點。以木本油料產業發展規劃為依據,通過規劃定項目,圍繞項目整合資金,集中解決制約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瓶頸問題。
三是各盡其力,各記其功。參與整合和統籌的各專項資金管理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管理主體各盡其力,各記其功,切實形成有效合力。
四是明確分工,協調配合。各級財政部門牽頭組織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工作。加強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充分調動林業、農業、水利、扶貧、金融等相關部門的積極性,發揮各自職能作用。
三、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范圍
2011年,中央財政整合和統籌安排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財政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林木良種補貼試點資金、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造林補貼試點資金、林業科技推廣示范資金、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補助專項資金、林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以及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等十項資金,用于扶持木本油料優質種苗培育、基地建設(新造、撫育和低產林改造)、新品種和新技術推廣、龍頭企業種植加工以及金融支持等環節。
地方資金整合和統籌范圍,由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木本油料產業發展需求確定。
四、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工作要求
(一)采取有效措施,推進資金整合和統籌安排。中央財政在分配資金時,對木本油料主產區,且整合積極性高、措施有力的省(區、市)予以傾斜支持。一是在分配林木良種補貼試點資金、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造林補貼試點資金、林業科技推廣示范資金、林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六項資金時,明確有關省(區、市)用于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資金數額。二是鼓勵有關省(區、市),分別整合和統籌安排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財政扶貧資金、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補助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整合和統
籌本地區財政安排的相關資金,進一步擴大整合和統籌資金的規模。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商,把來自其他渠道的性質相近、用途相似的資金納入整合和統籌范圍,做到“多個渠道引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
(二)以產業規劃為依據,編制整合和統籌工作實施方案。各有關省(區、市)要以木本油料產業發展規劃為依據,結合其他相關規劃,編制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工作實施方案。方案內容包括目標任務、支持內容、實施步驟、資金安排、時間計劃、保障措施等。各有關省(區、市)工作實施方案,請于2011年4月30日前報送財政部。省級工作實施方案及報送時間,將作為中央財政安排資金的重要參考。
(三)做好與各項資金政策、規劃和制度的銜接。一是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按照“中央宏觀指導、地方自主選項”的要求,由地方自主確定用于木本油料產業的資金量。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情況,要同時編入本地區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方案以及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工作實施方案。二是財政扶貧資金。按照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將支持木本油料生產的財政扶貧資金瞄準貧困農戶,支持貧困農戶依托木本油料產業增收致富。三是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按照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重點扶持規劃區內木本油料基地建設項目和龍頭企業申報的木本油料加工銷售項目。四是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補助專項資金。根據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規劃,做好規劃區項目的對接工作,因地制宜,積極選用油茶等木本油料作物作為水土流失治理的生物措施。五是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按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相關規定,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
(四)認真總結經驗,加強信息統計和反饋。各有關省(區、市)要認真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要進一步加強信息統計和分析,及時反饋信息。2011年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情況,請于2011年10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
五、整合和統籌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產業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切實承擔起牽頭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內部分工,落實相關職責,增強內部協作,做好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協商。
(二)完善管理方式。各有關省(區、市)應不斷完善整合和管理方式。逐步擴大資金和項目審批權限下放范圍,為基層整合和統籌資金創造條件。通過財政補貼、貸款貼息和保險保費補貼等多種形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木本油料產業發展。
(三)強化監督檢查。要按照“既推進整合、又加強管理”的要求,加強對整合和統籌資金的監管,避免出現借整合和統籌名義挪用支農資金的現象。充分發揮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審計部門、社會中介機構以及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確保資金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