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財政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浙財綜〔2013〕41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省級各單位:
為完善財政票據管理制度,規范財政票據管理和使用,促進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根據《浙江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和《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0號)等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浙江省財政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浙江省財政廳
2013年6月4日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財政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浙財綜〔2013〕41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省級各單位:
為完善財政票據管理制度,規范財政票據管理和使用,促進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根據《浙江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和《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0號)等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浙江省財政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浙江省財政廳
2013年6月4日